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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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市行政中心)

传 真:029-*

邮 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95号(*)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批复文号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安白鹿原 (略) (略) 灞桥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项目外线110KV临时T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7号

2023/3/23

2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安新 (略) 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8号

2023/3/23

3

(略) 生态环境局

关 (略) (略) (略) 万达33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30号

2023/3/30

4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咸新区中 (略) 西气东输二线高陵压气站至永乐门站输气管道与分输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33号

2023/4/3

5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蓝田县气象局突发暴雨监测相控阵雷达建设(蓝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35号

2023/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市行政中心)

传 真:029-*

邮 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95号(*)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批复文号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安白鹿原 (略) (略) 灞桥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项目外线110KV临时T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7号

2023/3/23

2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安新 (略) 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8号

2023/3/23

3

(略) 生态环境局

关 (略) (略) (略) 万达33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30号

2023/3/30

4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咸新区中 (略) 西气东输二线高陵压气站至永乐门站输气管道与分输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33号

2023/4/3

5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蓝田县气象局突发暴雨监测相控阵雷达建设(蓝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35号

2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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