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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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 电 话:09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积石山县关家川乡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项目

积石山县关家川何家村

积石山县龙 (略)

甘肃 (略)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积石山县关家川何家村,在原有年产1000万块空心砖砖厂位置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占地。2022年3月14日积石山县发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登记备案(积县发改发〔2022〕78号),根据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积石山县利民建材厂转型新型墙体材料(旋转式隧道窑)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积县发改发〔2022〕190号),该项目年综合能耗4365.74tce(当量值)。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8500万块烧结空心砖直列式隧道窑1座,配套建设原料棚、破碎车间、陈化车间、晾晒房、成品堆场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7%。本项目环评不包括矿区开采内容。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经湿式脱硫(双碱法)+束管除尘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表2中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设置全封闭破碎车间,设置收集效率不低于90%废气负压收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表2中的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脱硫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防渗环保厕所处理,定期清掏堆肥;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化产噪设备布局,并通过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及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能回用的回用,不可利用的运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煤渣、脱硫废渣、粉尘污泥及不合格产品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 电 话:09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积石山县关家川乡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项目

积石山县关家川何家村

积石山县龙 (略)

甘肃 (略)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积石山县关家川何家村,在原有年产1000万块空心砖砖厂位置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占地。2022年3月14日积石山县发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登记备案(积县发改发〔2022〕78号),根据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积石山县利民建材厂转型新型墙体材料(旋转式隧道窑)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积县发改发〔2022〕190号),该项目年综合能耗4365.74tce(当量值)。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8500万块烧结空心砖直列式隧道窑1座,配套建设原料棚、破碎车间、陈化车间、晾晒房、成品堆场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7%。本项目环评不包括矿区开采内容。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经湿式脱硫(双碱法)+束管除尘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表2中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设置全封闭破碎车间,设置收集效率不低于90%废气负压收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表2中的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脱硫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防渗环保厕所处理,定期清掏堆肥;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化产噪设备布局,并通过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及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能回用的回用,不可利用的运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煤渣、脱硫废渣、粉尘污泥及不合格产品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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