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高塘镇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高塘镇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继续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保教费。(1)2021年秋季以来入园的幼儿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省级一类示范园(市级特一类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750元;市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300元;城镇一般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000元;农村一般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700元。(2)2021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园的老生保教费收费标准:省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1450元;市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1000元;城镇一般幼儿园每生每学期700元;农村一般园每生每学期500元。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省级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3200元,市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900元,其它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6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县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二、公办义务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学生的住宿费;
2023年春季学生作业本费(代收费):小学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
2023年春季评议内教辅资料费:小学三年级63.65元;小学四年级63.68元;小学五年级61.82元;小学六年级33.72元;七年级237.10元;八年级263.28元;九年级108.54元,以上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评议内”教辅资料学生自愿购买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按“一教一辅”的原则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评议内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学生及家长自行购买,学校不得统一提供代购服务,教师不得让学生及家长到指定书店购买。
学生营养餐费:据测算,2023年春季学期小学在校用餐约为102天,小学每生每天2元,计收204元,初中七、八年级学生在校用餐天数约为102天,每生每天3元,计收306元,九年级学生用餐天数约为88天,每生每天3元,计收264元,以上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课后服务费: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期360元。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方案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文件规范执行。
三、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学杂费: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
2.住宿费:按发改价费〔2022〕88号文件规定收取,非公寓住宿的每生每学期100元,公寓住宿的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收费标准据实收取;
3.教材、教辅材料费(代收费):按照《 (略) 教育局关
于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函〔2017〕39号)执行。
四、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全县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泉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县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临发改秘〔2022〕114号)和《关于加强全县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管的通知》(临教秘〔2022〕411号)要求进行收费、资金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全县民办学校资金管理系统正式运行,2023年春季开学全面实施线上(扫码)缴费。各中心校要督促、指导民办义务阶段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或家长)通过扫码进行线上缴费,任何学校不得线下收取。缴费项目包含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批准或备案价格收取,及时进行公示。鼓励民办学校其他收费项目通过系统统一实行线上收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本学期参照执行,实行线上缴费,资金纳入监管。请各民办幼儿园尽快办理对公账户的相关手续,开通线上缴费渠道。
一、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继续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保教费。(1)2021年秋季以来入园的幼儿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省级一类示范园(市级特一类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750元;市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300元;城镇一般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000元;农村一般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700元。(2)2021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园的老生保教费收费标准:省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1450元;市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1000元;城镇一般幼儿园每生每学期700元;农村一般园每生每学期500元。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省级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3200元,市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900元,其它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6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县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二、公办义务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学生的住宿费;
2023年春季学生作业本费(代收费):小学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
2023年春季评议内教辅资料费:小学三年级63.65元;小学四年级63.68元;小学五年级61.82元;小学六年级33.72元;七年级237.10元;八年级263.28元;九年级108.54元,以上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评议内”教辅资料学生自愿购买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按“一教一辅”的原则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评议内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学生及家长自行购买,学校不得统一提供代购服务,教师不得让学生及家长到指定书店购买。
学生营养餐费:据测算,2023年春季学期小学在校用餐约为102天,小学每生每天2元,计收204元,初中七、八年级学生在校用餐天数约为102天,每生每天3元,计收306元,九年级学生用餐天数约为88天,每生每天3元,计收264元,以上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课后服务费: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期360元。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方案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文件规范执行。
三、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学杂费: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
2.住宿费:按发改价费〔2022〕88号文件规定收取,非公寓住宿的每生每学期100元,公寓住宿的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收费标准据实收取;
3.教材、教辅材料费(代收费):按照《 (略) 教育局关
于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函〔2017〕39号)执行。
四、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全县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泉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县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临发改秘〔2022〕114号)和《关于加强全县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管的通知》(临教秘〔2022〕411号)要求进行收费、资金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全县民办学校资金管理系统正式运行,2023年春季开学全面实施线上(扫码)缴费。各中心校要督促、指导民办义务阶段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或家长)通过扫码进行线上缴费,任何学校不得线下收取。缴费项目包含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批准或备案价格收取,及时进行公示。鼓励民办学校其他收费项目通过系统统一实行线上收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本学期参照执行,实行线上缴费,资金纳入监管。请各民办幼儿园尽快办理对公账户的相关手续,开通线上缴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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