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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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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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嘉地(2023)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3-03-14
用 地 单 位 (略)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项目名称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二期)
批准用地机关 (略) 嘉定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沪嘉府土〔2023〕42号
用 地 位 置嘉定区外冈镇东至湿垃圾一期地块,南至郭泽塘,西至地块边界,北至小黄泾
用 地 面 积43353.8
土 地 用 途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建 设 规 模16163.0
土地取得方式划拨土地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二期)的决定》(编号: 沪嘉规划资源许地〔2023〕29号)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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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嘉地(2023)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3-03-14
用 地 单 位 (略)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项目名称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二期)
批准用地机关 (略) 嘉定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沪嘉府土〔2023〕42号
用 地 位 置嘉定区外冈镇东至湿垃圾一期地块,南至郭泽塘,西至地块边界,北至小黄泾
用 地 面 积43353.8
土 地 用 途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建 设 规 模16163.0
土地取得方式划拨土地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二期)的决定》(编号: 沪嘉规划资源许地〔2023〕29号)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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