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罗地亚橡塑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镇江罗地亚橡塑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镇江罗 (略) |
项目名称 | 橡胶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三茅街道宜禾路116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镇江罗 (略) (略) 三茅街道宜禾路116号,投资50万元,租赁镇江 (略) 现有厂房,购置捏合机、滤胶机、开炼机等设备,建设橡胶制品加工制造项目。项目可以实现年产硅橡胶制品1600吨(包括硅胶玩具25万件、橡胶密封圈10万套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用工艺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略) 沙家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投料捏合废气、开炼废气、热压成型废气、熟化废气最终经同一排气筒排放,NMHC、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NMHC、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值。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镇江罗 (略) |
项目名称 | 橡胶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三茅街道宜禾路116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镇江罗 (略) (略) 三茅街道宜禾路116号,投资50万元,租赁镇江 (略) 现有厂房,购置捏合机、滤胶机、开炼机等设备,建设橡胶制品加工制造项目。项目可以实现年产硅橡胶制品1600吨(包括硅胶玩具25万件、橡胶密封圈10万套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用工艺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略) 沙家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投料捏合废气、开炼废气、热压成型废气、熟化废气最终经同一排气筒排放,NMHC、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NMHC、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值。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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