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拟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公示

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3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等文件要求,经机构自主申报、专家审查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听取汇报、问询等方式,确定了2家机构符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和新增职业(工种)备案条件,其中: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1家,新增职业(工种) (略) 校1家。于2023年4月4日 (略) 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办公会议决定符合备案条件的机构及职业(工种)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4月7日至4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员反映。联系电话:*

附: (略)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拟申请备案名单

(略) 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

2023年4月7日

(略)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拟申请备案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工种名称

等级

1

贵州 (略)

4-08-05-04

药物检验员


5、4、3、2、1

6-12-02-00

中药炮制工


5、4、3、2、1

6-12-03-00

药物制剂工


5、4、3、2、1

2

(略) 铁二局技工学校

4-02-02-01

客运车辆
驾驶员L

客车司机

5、4、3、2

城市公共汽
电车司机

5、4、3、2

巡游出租汽
车司机

5、4、3、2

网络预约出
租汽车司机

5、4、3、2

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3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等文件要求,经机构自主申报、专家审查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听取汇报、问询等方式,确定了2家机构符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和新增职业(工种)备案条件,其中: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1家,新增职业(工种) (略) 校1家。于2023年4月4日 (略) 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办公会议决定符合备案条件的机构及职业(工种)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4月7日至4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员反映。联系电话:*

附: (略)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拟申请备案名单

(略) 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

2023年4月7日

(略)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拟申请备案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工种名称

等级

1

贵州 (略)

4-08-05-04

药物检验员


5、4、3、2、1

6-12-02-00

中药炮制工


5、4、3、2、1

6-12-03-00

药物制剂工


5、4、3、2、1

2

(略) 铁二局技工学校

4-02-02-01

客运车辆
驾驶员L

客车司机

5、4、3、2

城市公共汽
电车司机

5、4、3、2

巡游出租汽
车司机

5、4、3、2

网络预约出
租汽车司机

5、4、3、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