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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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备案的公告

派遣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略) 劳务派遣残疾人备案及动态监控办法〉的通知》要求,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 (略) 行政区域内派遣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单位要登录http://**,对上年劳务派遣残疾人情况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劳务派遣残疾人信息无法在联网认证系统录入,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审核时应不予认定。


范县残疾人联合会

**日


附件:关于劳务派遣备案系统的操作说明


派遣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略) 劳务派遣残疾人备案及动态监控办法〉的通知》要求,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 (略) 行政区域内派遣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单位要登录http://**,对上年劳务派遣残疾人情况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劳务派遣残疾人信息无法在联网认证系统录入,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审核时应不予认定。


范县残疾人联合会

**日


附件:关于劳务派遣备案系统的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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