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46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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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46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66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城北物流园起步区DK8、DK11、DK12、DK13及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方案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城北物流园起步区DK8、DK11、DK12、DK13及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2、项目位置:长山镇七股顶村

3、项目单位: (略) 长山镇人民政府

4、用地性质: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5、主要内容:DK8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净用地面积:66620.8㎡,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绿地率:不大于20%,出口方位:东、南、西、北。DK11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净用地面积:70510.42㎡,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绿地率:不大于20%,出口方位:东、南、西、北。DK1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净用地面积:*.7㎡,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绿地率:不大于20%,出口方位:东、南、西、北。DK13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净用地面积:73595.45㎡,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绿地率:不大于20%,出口方位:东、南。

二、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4日

三、公示方式:政府网站、工地现场

四、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反馈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复印件(如不是本人产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委托授权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15-* 设计单位:0415-*

项目属地:*

特此公示

附件:46号公示控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66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城北物流园起步区DK8、DK11、DK12、DK13及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方案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城北物流园起步区DK8、DK11、DK12、DK13及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2、项目位置:长山镇七股顶村

3、项目单位: (略) 长山镇人民政府

4、用地性质: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5、主要内容:DK8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净用地面积:66620.8㎡,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绿地率:不大于20%,出口方位:东、南、西、北。DK11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净用地面积:70510.42㎡,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绿地率:不大于20%,出口方位:东、南、西、北。DK1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净用地面积:*.7㎡,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绿地率:不大于20%,出口方位:东、南、西、北。DK13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净用地面积:73595.45㎡,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绿地率:不大于20%,出口方位:东、南。

二、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4日

三、公示方式:政府网站、工地现场

四、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反馈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复印件(如不是本人产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委托授权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15-* 设计单位:0415-*

项目属地:*

特此公示

附件:46号公示控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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