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境监理报告(备案稿)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境监理报告(备案稿)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 (略) 天河区黄埔大道东128号,东至车陂新

涌口西路,南至车陂十一社,西至车陂南路油脂厂涌,北至黄埔大道东。地块原

(略) (略) ,主要生产产品有合成洗衣粉、液体洗涤剂、

香皂、精甘油、烷基苯磺酸等五大类。

2020年, (略) 更新改造需要, (略) 土地开发 (略) 浪奇

(略) 签订收储补偿协议,地块现土地使用 (略) 土地开发中

心。为配合后期土地出让,2021年1月, (略) 土地开发中心确定将广州浪奇

化工厂地块划分为地块一和地块二,其中地块一位于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的中北

部,占地面积10812.09 m2,剩余的为地块二占地面积为*.54 m2。本方案

涉及地块为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以下简称“地块”)。

根据现行控规,地块一未来用地规划为商务用地(B2)和防护绿地(G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年1月1日实施)、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

的通知(穗环〔

2020〕50号)等文件,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调

查地块再开发利用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场地

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

2020年9月, (略) 土地开发中心委托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略) 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承担了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广

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

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于2021年10月完成专

家评审,供环保管理部门审查,可为该地块下一阶段的场地修复工作提供依据。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中存在污染,土壤主要污染物为苯和石油烃

(C10~C40)。石油烃(C10~C40)超筛深度为0~5.0 m,修复面积2860.62 m2。

石油烃(C10~C40)和苯混合超二类筛选值需修复情况范围面积为1651.63 m2,

修复深度为0~7.5m,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总修复最大投影面积为4512.25 m2,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境监理方案

2

本项目根据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的采样布点及采样深度精细划分修复层,共划分

9个修复层区域,总修复土方量为10699.08 m3(由于表格计算自动取值2位小

数点, 总和加和结果少0.01m3)。其中仅石油烃(C10~C40)污染需修复土方量

为3513.31 m3,仅苯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5480.92 m3,石油烃(C10~C40)和苯

复合污染修需修复土方量为1704.86 m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6〕31号,简称“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发〔

2016〕

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的意见》(环发〔

2008〕48号)、《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

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

发〔

2012〕140号)以及《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

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令第72号)、《工业企业场地污染环境调查评估与修

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发〔

2014〕78号)等文件要求,经环境调查和风险

评估属于被污染场地的,应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并开展修复工作。

2021年6月, (略) 土地开发中心委托,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编制《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修复技术方案》,提出污染场地修复策略,

为该地块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与保障。

2022年8月, (略) 通过招投标程序委托广西博世科环保

(略) 对本地块开展修复实施工作,同时委托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

公司作为监理单位,进行修复过程监理工作。广西博世科 (略)

基于前期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对现场的污染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结合以往修复工程案例和经验开展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可行性评估,并编制了修

复实施方案,我司根据上述方案结合相关法律和技术导则编制《广州浪奇化工厂

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环境监理方案》。

2022年11月29日,修复方案与监理方案完成备案工作,项目于2022年8

月19日进行施工准备及临时设施建设,于2022年12月3日至2023年2月6

日完成A区域污染土壤清挖及外运处置,由于场地条件限制,地块内可利用土

壤堆存区域有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地块内土壤临时堆存区域无法满足土壤周

转及暂存需求,导致污染土壤开挖无法顺利进行。因此,为提高施工效率,推进

地块开发利用进程,分阶段对项目进行效果评估,我司根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境监理方案

3

编制形成《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广州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 (略) 天河区黄埔大道东128号,东至车陂新

涌口西路,南至车陂十一社,西至车陂南路油脂厂涌,北至黄埔大道东。地块原

(略) (略) ,主要生产产品有合成洗衣粉、液体洗涤剂、

香皂、精甘油、烷基苯磺酸等五大类。

2020年, (略) 更新改造需要, (略) 土地开发 (略) 浪奇

(略) 签订收储补偿协议,地块现土地使用 (略) 土地开发中

心。为配合后期土地出让,2021年1月, (略) 土地开发中心确定将广州浪奇

化工厂地块划分为地块一和地块二,其中地块一位于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的中北

部,占地面积10812.09 m2,剩余的为地块二占地面积为*.54 m2。本方案

涉及地块为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以下简称“地块”)。

根据现行控规,地块一未来用地规划为商务用地(B2)和防护绿地(G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年1月1日实施)、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

的通知(穗环〔

2020〕50号)等文件,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调

查地块再开发利用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场地

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

2020年9月, (略) 土地开发中心委托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略) 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承担了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广

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

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于2021年10月完成专

家评审,供环保管理部门审查,可为该地块下一阶段的场地修复工作提供依据。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中存在污染,土壤主要污染物为苯和石油烃

(C10~C40)。石油烃(C10~C40)超筛深度为0~5.0 m,修复面积2860.62 m2。

石油烃(C10~C40)和苯混合超二类筛选值需修复情况范围面积为1651.63 m2,

修复深度为0~7.5m,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总修复最大投影面积为4512.25 m2,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境监理方案

2

本项目根据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的采样布点及采样深度精细划分修复层,共划分

9个修复层区域,总修复土方量为10699.08 m3(由于表格计算自动取值2位小

数点, 总和加和结果少0.01m3)。其中仅石油烃(C10~C40)污染需修复土方量

为3513.31 m3,仅苯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5480.92 m3,石油烃(C10~C40)和苯

复合污染修需修复土方量为1704.86 m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6〕31号,简称“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发〔

2016〕

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的意见》(环发〔

2008〕48号)、《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

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

发〔

2012〕140号)以及《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

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令第72号)、《工业企业场地污染环境调查评估与修

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发〔

2014〕78号)等文件要求,经环境调查和风险

评估属于被污染场地的,应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并开展修复工作。

2021年6月, (略) 土地开发中心委托,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编制《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修复技术方案》,提出污染场地修复策略,

为该地块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与保障。

2022年8月, (略) 通过招投标程序委托广西博世科环保

(略) 对本地块开展修复实施工作,同时委托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

公司作为监理单位,进行修复过程监理工作。广西博世科 (略)

基于前期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对现场的污染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结合以往修复工程案例和经验开展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可行性评估,并编制了修

复实施方案,我司根据上述方案结合相关法律和技术导则编制《广州浪奇化工厂

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环境监理方案》。

2022年11月29日,修复方案与监理方案完成备案工作,项目于2022年8

月19日进行施工准备及临时设施建设,于2022年12月3日至2023年2月6

日完成A区域污染土壤清挖及外运处置,由于场地条件限制,地块内可利用土

壤堆存区域有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地块内土壤临时堆存区域无法满足土壤周

转及暂存需求,导致污染土壤开挖无法顺利进行。因此,为提高施工效率,推进

地块开发利用进程,分阶段对项目进行效果评估,我司根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境监理方案

3

编制形成《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广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