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格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2.6万吨铸造砂和5000吨废金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湖南格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2.6万吨铸造砂和5000吨废金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格 (略) 年回收加工2.6万吨铸造砂和5000吨废金属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回收加工2.6万吨铸造砂和5000吨废金属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吉利路28号厂房二东边一楼 |
建设单位 | 湖南格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一、湖南格 (略) 位于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吉利路28号厂房,项目占地面积758m2,废铸造砂生产线主要工艺有投料、震动破碎、转运磁选、筛分、打包等,废旧金属回收生产线主要工艺有分拣、切割、剪切、打包。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润滑油、吨袋、废铸造砂、废金属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输扬尘、卸料、堆存、投料扬尘通过自然沉降、定期洒水降尘、清扫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破碎、磁选、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废金属屑、收尘灰、废金属夹杂物等固废分类收集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分类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检查,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格 (略) 年回收加工2.6万吨铸造砂和5000吨废金属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回收加工2.6万吨铸造砂和5000吨废金属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吉利路28号厂房二东边一楼 |
建设单位 | 湖南格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一、湖南格 (略) 位于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吉利路28号厂房,项目占地面积758m2,废铸造砂生产线主要工艺有投料、震动破碎、转运磁选、筛分、打包等,废旧金属回收生产线主要工艺有分拣、切割、剪切、打包。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润滑油、吨袋、废铸造砂、废金属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输扬尘、卸料、堆存、投料扬尘通过自然沉降、定期洒水降尘、清扫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破碎、磁选、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废金属屑、收尘灰、废金属夹杂物等固废分类收集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分类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检查,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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