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年产400万吨硅砂提纯(酸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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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年产400万吨硅砂提纯(酸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 (略) :

你公司呈报的《年产400万吨硅砂提纯(酸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 (略) (略) (略) 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园实施该项目。

本项 (略) (略) 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园,厂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4㎡,将新建1栋酸洗车间、1栋原料库、1栋产品库、1栋综合楼、3栋标准厂房、3栋备件库、1栋压滤间等,总建筑面积86620.12㎡,总投资为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9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溆浦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1-2020)》。

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将编制的监督性检查资料报我局备案。

三、在项目施工及营运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建全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环保台账,确保污染治理措施有效运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施工时应设置围挡、保持路面清洁、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用蓬布盖严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文明施工;营运期共有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备同等数量酸反应罐(36个)、酸回收罐(18个)及氢氟酸储罐(1个),每个反应罐、酸回收罐和氢氟酸储罐均密闭设计,在其上端设置呼吸孔,将呼吸孔接入排气管,将酸反应罐产生的酸洗废气和回收罐、氢氟酸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管收集,然后通过主管道进入相应生产线的“酸雾净化塔二级喷淋”装置处理,尾气引至3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本项目使用自带净化设备的2台20t/h低氮燃烧天然气蒸汽锅炉,一开一备,净化处理后经28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2.0mg/m3限值标准。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工程场地内建设相应的沉沙池和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废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沙、除渣和隔油等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道路洒水等,施工机械或车辆的冲洗应定点,并建设临时隔油沉淀池对冲洗废水进行处理,施工燃油机械维护和冲洗的含油废水经隔油、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营运期酸洗工序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氢氧化钙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酸洗工序清洗废水先进入调节池,然后进入反应池,反应池中加入熟石灰、PAC、PAM进行絮凝沉淀,上清液,然后进入浓密池加入PAM,上清液进入中间水池,(95%)的废水用作酸洗工序洗砂回用水,剩余(5%)废水进入反应池,添加氯化钙和PAC进一步絮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由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经红花园溪排入溆水。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进行,晚22时至凌晨6时不得作业。如因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的,则必须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告知周边附近居民,施工时必须做好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各类机械设备须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使用,加强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杜绝超负荷或带病运转现象,避免异常噪音的产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定期检修设备,提高机械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项目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利用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强噪声工序作业,运营过程中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5、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建筑垃圾能回填的尽量回填,废金属、废木料属可回收利用物品,应分类收集, (略) 回收利用,其他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装修期间也会产生废油漆桶、含油漆抹布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后, (略) 处理;运营期水洗工序废水排入浓密池絮凝沉淀,污泥经压滤过程产生泥饼集中堆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作为建筑材料外运至本企业建材厂(溆浦县深子湖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材料包装袋包装桶、设备润滑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处理设备碱液喷淋塔产生的饱和废水以及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略) 令第 736 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的要求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投入生产后,须按《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略) 溆浦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湖南 (略) :

你公司呈报的《年产400万吨硅砂提纯(酸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 (略) (略) (略) 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园实施该项目。

本项 (略) (略) 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园,厂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4㎡,将新建1栋酸洗车间、1栋原料库、1栋产品库、1栋综合楼、3栋标准厂房、3栋备件库、1栋压滤间等,总建筑面积86620.12㎡,总投资为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9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溆浦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1-2020)》。

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将编制的监督性检查资料报我局备案。

三、在项目施工及营运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建全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环保台账,确保污染治理措施有效运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施工时应设置围挡、保持路面清洁、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用蓬布盖严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文明施工;营运期共有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备同等数量酸反应罐(36个)、酸回收罐(18个)及氢氟酸储罐(1个),每个反应罐、酸回收罐和氢氟酸储罐均密闭设计,在其上端设置呼吸孔,将呼吸孔接入排气管,将酸反应罐产生的酸洗废气和回收罐、氢氟酸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管收集,然后通过主管道进入相应生产线的“酸雾净化塔二级喷淋”装置处理,尾气引至3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本项目使用自带净化设备的2台20t/h低氮燃烧天然气蒸汽锅炉,一开一备,净化处理后经28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2.0mg/m3限值标准。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工程场地内建设相应的沉沙池和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废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沙、除渣和隔油等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道路洒水等,施工机械或车辆的冲洗应定点,并建设临时隔油沉淀池对冲洗废水进行处理,施工燃油机械维护和冲洗的含油废水经隔油、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营运期酸洗工序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氢氧化钙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酸洗工序清洗废水先进入调节池,然后进入反应池,反应池中加入熟石灰、PAC、PAM进行絮凝沉淀,上清液,然后进入浓密池加入PAM,上清液进入中间水池,(95%)的废水用作酸洗工序洗砂回用水,剩余(5%)废水进入反应池,添加氯化钙和PAC进一步絮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由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经红花园溪排入溆水。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进行,晚22时至凌晨6时不得作业。如因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的,则必须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告知周边附近居民,施工时必须做好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各类机械设备须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使用,加强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杜绝超负荷或带病运转现象,避免异常噪音的产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定期检修设备,提高机械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项目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利用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强噪声工序作业,运营过程中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5、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建筑垃圾能回填的尽量回填,废金属、废木料属可回收利用物品,应分类收集, (略) 回收利用,其他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装修期间也会产生废油漆桶、含油漆抹布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后, (略) 处理;运营期水洗工序废水排入浓密池絮凝沉淀,污泥经压滤过程产生泥饼集中堆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作为建筑材料外运至本企业建材厂(溆浦县深子湖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材料包装袋包装桶、设备润滑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处理设备碱液喷淋塔产生的饱和废水以及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略) 令第 736 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的要求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投入生产后,须按《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略) 溆浦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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