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普镇上尕巴村林麝养殖二期项目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铜普镇上尕巴村林麝养殖二期项目公告

根据《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批复,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名称:铜普镇上尕巴村林麝养殖二期项目

二、项目类别:产业类

三、建设性质:续建

四、项目实施地点:乌兰县铜普镇上尕巴村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六、项目建设单位:乌兰县铜普镇人民政府

七、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11.64488万元,其中项目工程费102.12488万元,二类费用9.52万元。项目工程费来源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项目建设内容:根据乌兰县铜普镇目前的产业布局,结合上尕巴村实际情况已经建设林麝养殖场1处,前期达到年存栏林麝55头养殖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13320.00 平方米(合 20 亩),总建筑面积879.50平方米,以及相关的配套基础工程,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另外新建消毒间1间,卫生间1间,以及防逃逸设施加固细化,新增防逃逸设施、监控系统、外围排水系统、上下水系统和棚顶、换填种植土等。

九、利益联结及收益分配:上尕巴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通过“二次分配”,将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扶持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包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学和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预计带动群众4人,年人均增收1.8万元,合计7.2万元。

监督举报电话:*

铜普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6日

根据《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批复,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名称:铜普镇上尕巴村林麝养殖二期项目

二、项目类别:产业类

三、建设性质:续建

四、项目实施地点:乌兰县铜普镇上尕巴村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六、项目建设单位:乌兰县铜普镇人民政府

七、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11.64488万元,其中项目工程费102.12488万元,二类费用9.52万元。项目工程费来源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项目建设内容:根据乌兰县铜普镇目前的产业布局,结合上尕巴村实际情况已经建设林麝养殖场1处,前期达到年存栏林麝55头养殖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13320.00 平方米(合 20 亩),总建筑面积879.50平方米,以及相关的配套基础工程,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另外新建消毒间1间,卫生间1间,以及防逃逸设施加固细化,新增防逃逸设施、监控系统、外围排水系统、上下水系统和棚顶、换填种植土等。

九、利益联结及收益分配:上尕巴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通过“二次分配”,将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扶持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包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学和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预计带动群众4人,年人均增收1.8万元,合计7.2万元。

监督举报电话:*

铜普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