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九江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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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九江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 (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江西政务服务网、市行政审批局官方网站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将意见建议以信件、电子邮件等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4月16日。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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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略) 、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争当政务服务 (略) 份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创新实干,以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专业化为着力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争当政务服务满 (略) ,为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 (略) 注入政务服务动能,为不断擦亮“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贡献九江力量,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略) 、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修水县等10个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机构设置及运行,进一步优化划转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行政审批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行“承诺制+容缺办”,开发建设行政审批等涉及的法律政策规范文件库,实现申请端和审批端智能查询,提升审批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略) 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权责清单管理。 (略) 级公布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市、县两级认领子项、业务办理项,细化具体要素,形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 (略) 、县两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坚持按需、多样、动态的精准赋权原则,根据各地用权需求调整向国家级开发区和其他县(市、区)市级赋权清单。开展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承接县级赋权落实落地。 (略)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颗粒化、精益化梳理工作,建立健全动态管理调整机制, (略) 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同标、统一管理、同源发布。(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互联网+监管”的工作机制,及时承接国家、省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落实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照单监管”,2023年底前,监管行为覆盖率达100%。 (略) 统一部署,推进自有非现场 (略) “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推动落实监管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探索推动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 (略) 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强化供需对接,依托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建设“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主题数据库,推动本地本部门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 (略) 级政务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共享接口和数据回流机制,打破数据共享系统壁垒,推动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2023年底前, (略) 统一部署,实现平台目录挂载率、数据更新及时率、供需对接清单总体完成率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强做优。 (略) 县乡村四级一体化智慧政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运用“受办分离”通用综合窗口改革成果,改造优化“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适应具体业务办理需求。探索推动进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各行业部门业务数据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汇聚。2023年底前,市县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以上,实现政务外网、一体化政 (略) 县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多规合一”项目策划生成,探索公开出让用地“用地清单制”改革,逐步试点“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生成“用地使用清单”;创新联合辅导改革,继续集成区域评估成果运用,进一步优化简化联合验收方式,强化全流程“多测合一”成果共享,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材料归档,加强审批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联动;优化工程建设“一站式”集成服务, (略) 政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申报水平;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标准化;深化全流程电子证照运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

七、提升网上中介服务能力。迭代升级 (略) 平台,健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完善中介服务监管体系。推动行业部门入驻 (略) 。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构建行业部门与审批部门对中介服务双监管体系,强化行业监管,健全信用评价、激励、惩戒机制,探 (略) 中介服务行业标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市监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深度应用。 (略) 县两级自建业务系统的改造,并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深度对接,强化对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调用水平,建立存量、增量电子化证照常态化归集机制,推动统一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公积金、不动产、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的应用。2023年底前,市县两级电子证照签发率达85%以上、用证率达60%以上,纳税企业电子印章使用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开展“ (略) ”建设。建设证明材料库相关应用模块,收 (略) 市县乡村电子印章。开展证明材料梳理工作,通过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直接取消、在线开具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或在线开具。2023年6月底前,选取1个县(市、区)先行先试, (略) 统一的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底前, (略) 推广试点地区的成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持续推进“赣服通”迭代升级。积极承接“赣服通”迭代升级任务,依托数据共享应用成果,积极推进免证办理、不见面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数字乡村、人才就业、帮办代办、老年人、残疾人等专区便利化升级改造,推动交通出行、健康医疗、文化服务、体育服务、旅游服务、军警优待服务、困难救助、法律服务、公证服务等领域部门或企业移动端与“赣服通”对接,上线政务服务地图导航服务。2023年底前,“赣服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查询办理率达80%以上,市县两级“秒批秒办”服务事项达3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打造“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新模式。围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及相关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各级业务系统接入“赣政通”各分厅,全面推广“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各地各部门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构建协同高效的一体化政务协同工作大平台,实现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2023年6月底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营商环境业务、12345热线业务、公 (略) 级自建业务系统同“赣政通”平台对接和改造。2023年底前,依托“赣政通”平台,各地各部门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比例达30%以上,“赣政通”平均日活率达70%,机关内部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大力加强“惠企通”平台应用。完善“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惠企政策简便快捷兑现服务流程,加强“惠企通”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强化各地各部门协同推进,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和“惠企通”平台企业注册率。进一步规范惠企政策和惠企事项梳理发布,出台“惠企通”平台一网兑付意见,实现除涉密外惠企资金一律通过“惠企通”平台兑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坚持以最大程度便民利企为主线,以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为重点,聚焦产业链服务,在现有企业全生命周期准入、准营、变更、退出阶段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全生命周期服务向员工保障、财产登记、惠企政策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拓展, (略) 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化”服务系统。围绕个人全生命周期从出生、上学、就业、婚育、置业、就医、救助、退休养老、身后等重要阶段,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链条,优化提升“一件事”线上服务能力。2023年底前,在 (略) 级层面部署的22项“一件事”基础上,推出更多具有九江特色的主题集成服务,鼓励各县区各部门拓展 (略) 复制推广的特色“一件事”。(牵头单位:“一件事”市直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快推动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优化营业执照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医保登记等事项联办流程,编制企业开办流程规范。 (略) 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服务, (略) 县联合辅导机制, (略) 高效便捷设立。搭建企业服务专区,根据企业办事需求,为企业提供提前服务,定制企业审批服务流程,打造个性化服务指南,整合金融、法律、税务等涉企服务业务综合进驻,拓宽企业服务范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监局;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略) 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纵深推进通用综合窗口建设。积极推动政务服务由以“部门为中心”向“事项为中心”转变,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市县两级政务大厅持续深化“6+1”通用综合窗口受理模式,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推进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建设。2023年底前, (略) 县乡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通用综合窗口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六、加快拓展“异地通办”“全市通办”。对照国家、省级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落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跨区域间数据共享互认和应用,推动更多“异地通办”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持续提升“异地通办”服务效能。加强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强化“异地通办”专窗功能,重点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跨江协作”。2023年底前, (略) 级层面部署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落实到位,其中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持续升级“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探索通过整合公安、医保、社保、不动产、公积金、维修基金、水电气等行业部门自建的自助终端的服务事项,打造集成式综合自助服务终端的方式赋能“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优化综合自助服务终端服务界面,推动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向人流密集场所延伸。依托“赣服通”的迭代,重点推进金融机构自助设备接入“赣服通”公共服务平台,最大程度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可办”。推动各县(市、区)政府选取1个经济强村(社区)打造村级智能化便民服务站。(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市监局、市金融办、人行九江中支、 (略) 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八、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标杆大厅建设。按照“优功能、美环境、强品质”的原则,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向智慧型、标准化、多功能“政务服务综合体”提标升级。 (略) 范围内开展县乡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标杆大厅评选活动,通过以评促建的形式,推行线上线下服务融合一体化,优化企业群众办事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示范标杆。同时,加强推进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升级改造。 (略) 标杆大厅评选情况, (略) 县 (略) 政务服务示范大厅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九、打造“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专区。强化线下政务大厅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支撑功能,推广网上办事方式,优化办理流程,以市级为总枢纽,通用(分类)综合窗口、“24小时自助服务区”、“小赣事”帮代办服务专区为主阵地,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向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延伸。2023年9月底前,完成“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专区事项梳理,各级“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专区全面设置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持续增强帮代办服务功效。 (略) 、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党建+政务服务+邮政服务”帮代办服务体系。梳理配置、公开公布、动态更新帮代办服务事项,规范办理流程,组建帮代办队*,完善服务制度。加快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帮代办服务,实施网上“不见面”代办,推行政务服务主动办、上门办,推出更多帮代办事项和特色服务,不断擦亮九江红色“小赣事”帮代办品牌。(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大力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进一步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快速响应机制,深化与110报警服务台的高效对接。 (略) 场主体问题建议平台,扩大社会知晓面,提高营商环境专席服务质量。 (略) 委人才办协调对接,提高人才专席服务水平。定期开展12345热线数据分析,建立12345工作情况发布制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12345能力建设,探索“热线+”治理模式,便利企业和群众。(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打造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优化窗口人员配置,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通用综合窗口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与管理。鼓励推行窗口人员服务外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人才。加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人员培训, (略) (略) 校设立政务服务“订单班”,全面推行行政办事员(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打造专业化窗口服务队*。(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持续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围绕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指标,优化评价等级、评价内容,健全覆盖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回访、整改反馈、结果反馈的全流程“好差评”工作机制,探索推动行业部门自建评价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对接,实现行业部门的评价数据汇聚。2023年底前,政务服务“好差评”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差评整改率10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夯实强化政务服务保障。认真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各县(市、区)要推出至少1项改革创 (略) 推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九江经验”。加强系统性宣传和舆论引导,经常性开展政务服务大厅开放日活动,积极运用微信、抖音等平台,通过发布政务服务短视频、“直播+帮办”等方式提供线上引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加大对窗口和12345热线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保障力度。持续开展“窗口腐败”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服务怎样我体验、发现问题我整改”活动。充分发挥电子监察视频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明察暗访、媒体监督、第三方评估等作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 (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江西政务服务网、市行政审批局官方网站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将意见建议以信件、电子邮件等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4月16日。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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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略) 、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争当政务服务 (略) 份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创新实干,以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专业化为着力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争当政务服务满 (略) ,为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 (略) 注入政务服务动能,为不断擦亮“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贡献九江力量,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略) 、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修水县等10个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机构设置及运行,进一步优化划转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行政审批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行“承诺制+容缺办”,开发建设行政审批等涉及的法律政策规范文件库,实现申请端和审批端智能查询,提升审批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略) 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权责清单管理。 (略) 级公布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市、县两级认领子项、业务办理项,细化具体要素,形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 (略) 、县两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坚持按需、多样、动态的精准赋权原则,根据各地用权需求调整向国家级开发区和其他县(市、区)市级赋权清单。开展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承接县级赋权落实落地。 (略)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颗粒化、精益化梳理工作,建立健全动态管理调整机制, (略) 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同标、统一管理、同源发布。(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互联网+监管”的工作机制,及时承接国家、省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落实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照单监管”,2023年底前,监管行为覆盖率达100%。 (略) 统一部署,推进自有非现场 (略) “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推动落实监管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探索推动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 (略) 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强化供需对接,依托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建设“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主题数据库,推动本地本部门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 (略) 级政务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共享接口和数据回流机制,打破数据共享系统壁垒,推动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2023年底前, (略) 统一部署,实现平台目录挂载率、数据更新及时率、供需对接清单总体完成率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强做优。 (略) 县乡村四级一体化智慧政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运用“受办分离”通用综合窗口改革成果,改造优化“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适应具体业务办理需求。探索推动进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各行业部门业务数据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汇聚。2023年底前,市县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以上,实现政务外网、一体化政 (略) 县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多规合一”项目策划生成,探索公开出让用地“用地清单制”改革,逐步试点“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生成“用地使用清单”;创新联合辅导改革,继续集成区域评估成果运用,进一步优化简化联合验收方式,强化全流程“多测合一”成果共享,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材料归档,加强审批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联动;优化工程建设“一站式”集成服务, (略) 政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申报水平;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标准化;深化全流程电子证照运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

七、提升网上中介服务能力。迭代升级 (略) 平台,健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完善中介服务监管体系。推动行业部门入驻 (略) 。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构建行业部门与审批部门对中介服务双监管体系,强化行业监管,健全信用评价、激励、惩戒机制,探 (略) 中介服务行业标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市监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深度应用。 (略) 县两级自建业务系统的改造,并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深度对接,强化对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调用水平,建立存量、增量电子化证照常态化归集机制,推动统一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公积金、不动产、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的应用。2023年底前,市县两级电子证照签发率达85%以上、用证率达60%以上,纳税企业电子印章使用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开展“ (略) ”建设。建设证明材料库相关应用模块,收 (略) 市县乡村电子印章。开展证明材料梳理工作,通过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直接取消、在线开具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或在线开具。2023年6月底前,选取1个县(市、区)先行先试, (略) 统一的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底前, (略) 推广试点地区的成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持续推进“赣服通”迭代升级。积极承接“赣服通”迭代升级任务,依托数据共享应用成果,积极推进免证办理、不见面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数字乡村、人才就业、帮办代办、老年人、残疾人等专区便利化升级改造,推动交通出行、健康医疗、文化服务、体育服务、旅游服务、军警优待服务、困难救助、法律服务、公证服务等领域部门或企业移动端与“赣服通”对接,上线政务服务地图导航服务。2023年底前,“赣服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查询办理率达80%以上,市县两级“秒批秒办”服务事项达3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打造“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新模式。围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及相关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各级业务系统接入“赣政通”各分厅,全面推广“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各地各部门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构建协同高效的一体化政务协同工作大平台,实现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2023年6月底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营商环境业务、12345热线业务、公 (略) 级自建业务系统同“赣政通”平台对接和改造。2023年底前,依托“赣政通”平台,各地各部门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比例达30%以上,“赣政通”平均日活率达70%,机关内部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大力加强“惠企通”平台应用。完善“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惠企政策简便快捷兑现服务流程,加强“惠企通”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强化各地各部门协同推进,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和“惠企通”平台企业注册率。进一步规范惠企政策和惠企事项梳理发布,出台“惠企通”平台一网兑付意见,实现除涉密外惠企资金一律通过“惠企通”平台兑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坚持以最大程度便民利企为主线,以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为重点,聚焦产业链服务,在现有企业全生命周期准入、准营、变更、退出阶段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全生命周期服务向员工保障、财产登记、惠企政策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拓展, (略) 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化”服务系统。围绕个人全生命周期从出生、上学、就业、婚育、置业、就医、救助、退休养老、身后等重要阶段,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链条,优化提升“一件事”线上服务能力。2023年底前,在 (略) 级层面部署的22项“一件事”基础上,推出更多具有九江特色的主题集成服务,鼓励各县区各部门拓展 (略) 复制推广的特色“一件事”。(牵头单位:“一件事”市直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快推动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优化营业执照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医保登记等事项联办流程,编制企业开办流程规范。 (略) 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服务, (略) 县联合辅导机制, (略) 高效便捷设立。搭建企业服务专区,根据企业办事需求,为企业提供提前服务,定制企业审批服务流程,打造个性化服务指南,整合金融、法律、税务等涉企服务业务综合进驻,拓宽企业服务范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监局;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略) 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纵深推进通用综合窗口建设。积极推动政务服务由以“部门为中心”向“事项为中心”转变,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市县两级政务大厅持续深化“6+1”通用综合窗口受理模式,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推进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建设。2023年底前, (略) 县乡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通用综合窗口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六、加快拓展“异地通办”“全市通办”。对照国家、省级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落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跨区域间数据共享互认和应用,推动更多“异地通办”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持续提升“异地通办”服务效能。加强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强化“异地通办”专窗功能,重点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跨江协作”。2023年底前, (略) 级层面部署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落实到位,其中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持续升级“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探索通过整合公安、医保、社保、不动产、公积金、维修基金、水电气等行业部门自建的自助终端的服务事项,打造集成式综合自助服务终端的方式赋能“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优化综合自助服务终端服务界面,推动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向人流密集场所延伸。依托“赣服通”的迭代,重点推进金融机构自助设备接入“赣服通”公共服务平台,最大程度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可办”。推动各县(市、区)政府选取1个经济强村(社区)打造村级智能化便民服务站。(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市监局、市金融办、人行九江中支、 (略) 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八、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标杆大厅建设。按照“优功能、美环境、强品质”的原则,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向智慧型、标准化、多功能“政务服务综合体”提标升级。 (略) 范围内开展县乡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标杆大厅评选活动,通过以评促建的形式,推行线上线下服务融合一体化,优化企业群众办事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示范标杆。同时,加强推进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升级改造。 (略) 标杆大厅评选情况, (略) 县 (略) 政务服务示范大厅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九、打造“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专区。强化线下政务大厅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支撑功能,推广网上办事方式,优化办理流程,以市级为总枢纽,通用(分类)综合窗口、“24小时自助服务区”、“小赣事”帮代办服务专区为主阵地,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向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延伸。2023年9月底前,完成“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专区事项梳理,各级“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专区全面设置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持续增强帮代办服务功效。 (略) 、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党建+政务服务+邮政服务”帮代办服务体系。梳理配置、公开公布、动态更新帮代办服务事项,规范办理流程,组建帮代办队*,完善服务制度。加快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帮代办服务,实施网上“不见面”代办,推行政务服务主动办、上门办,推出更多帮代办事项和特色服务,不断擦亮九江红色“小赣事”帮代办品牌。(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大力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进一步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快速响应机制,深化与110报警服务台的高效对接。 (略) 场主体问题建议平台,扩大社会知晓面,提高营商环境专席服务质量。 (略) 委人才办协调对接,提高人才专席服务水平。定期开展12345热线数据分析,建立12345工作情况发布制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12345能力建设,探索“热线+”治理模式,便利企业和群众。(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打造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优化窗口人员配置,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通用综合窗口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与管理。鼓励推行窗口人员服务外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人才。加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人员培训, (略) (略) 校设立政务服务“订单班”,全面推行行政办事员(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打造专业化窗口服务队*。(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持续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围绕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指标,优化评价等级、评价内容,健全覆盖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回访、整改反馈、结果反馈的全流程“好差评”工作机制,探索推动行业部门自建评价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对接,实现行业部门的评价数据汇聚。2023年底前,政务服务“好差评”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差评整改率10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夯实强化政务服务保障。认真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各县(市、区)要推出至少1项改革创 (略) 推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九江经验”。加强系统性宣传和舆论引导,经常性开展政务服务大厅开放日活动,积极运用微信、抖音等平台,通过发布政务服务短视频、“直播+帮办”等方式提供线上引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加大对窗口和12345热线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保障力度。持续开展“窗口腐败”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服务怎样我体验、发现问题我整改”活动。充分发挥电子监察视频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明察暗访、媒体监督、第三方评估等作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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