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上饶免疫微生态健康产业创新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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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上饶免疫微生态健康产业创新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 址: (略) 信州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中国·上饶免疫微生态健康产业创新港

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上饶大道11号城南公交综合站1号楼、2号楼、3号楼

建设单位

江西善泰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中国·上饶免疫微生态健康产业创新港项 (略) (略) 信州区上饶大道11号城南公交综合站1号楼、2号楼、3号楼,地理坐标为E117°57′9.868″,N28°23′50.413″,占地面积为2817.13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隔油化粪池处理后,与经1m3/d污水处理器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及诊所废水 (略) 政管网,综合废水中pH、氨氮、粪大肠菌群数、CODCr、BOD5、SS、动植物油等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及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 (略)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2、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拟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降噪。项目所有设备均安置于厂房内,预测结果显示,在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的基础上,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项目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中药煎煮废气、实验过程产生的恶臭、清扫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食堂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厂区内、厂房外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食堂油烟参考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小型规模。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的临时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医 (略) 暂时贮存期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1d,于5℃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d),并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 址: (略) 信州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中国·上饶免疫微生态健康产业创新港

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上饶大道11号城南公交综合站1号楼、2号楼、3号楼

建设单位

江西善泰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中国·上饶免疫微生态健康产业创新港项 (略) (略) 信州区上饶大道11号城南公交综合站1号楼、2号楼、3号楼,地理坐标为E117°57′9.868″,N28°23′50.413″,占地面积为2817.13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隔油化粪池处理后,与经1m3/d污水处理器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及诊所废水 (略) 政管网,综合废水中pH、氨氮、粪大肠菌群数、CODCr、BOD5、SS、动植物油等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及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 (略)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2、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拟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降噪。项目所有设备均安置于厂房内,预测结果显示,在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的基础上,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项目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中药煎煮废气、实验过程产生的恶臭、清扫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食堂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厂区内、厂房外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食堂油烟参考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小型规模。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的临时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医 (略) 暂时贮存期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1d,于5℃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d),并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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