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璞洁橡塑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氯化聚氯乙烯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示
山东璞洁橡塑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氯化聚氯乙烯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滨稳发〔2016〕4号),现将 (略) 年产2万吨氯化聚氯*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氯化聚氯*烯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0亩,总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包装车间、办公楼、污水处理系统及科研中心(CPVC、PVC配方的研发及制品的生产、销售、高端钙锌稳定剂的研发及销售),新上自动包装生产线1条,购置并安装氯化釜、脱酸釜、中和釜、待料釜、离心机、烘干床、污水处理配套设备等50余台套,形成年产2万吨氯化聚氯*烯、年产5000吨配方料及钙锌稳定剂的研发生产能力。
项目总建设投资10000万元,项目工期2022年~2024年。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通讯地址: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恒业三路
联 系 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
评价机构名称:山东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合本县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态度(请说明您支持或反对的理由);
5、其他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进行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稳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略)
2023年4月10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滨稳发〔2016〕4号),现将 (略) 年产2万吨氯化聚氯*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氯化聚氯*烯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0亩,总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包装车间、办公楼、污水处理系统及科研中心(CPVC、PVC配方的研发及制品的生产、销售、高端钙锌稳定剂的研发及销售),新上自动包装生产线1条,购置并安装氯化釜、脱酸釜、中和釜、待料釜、离心机、烘干床、污水处理配套设备等50余台套,形成年产2万吨氯化聚氯*烯、年产5000吨配方料及钙锌稳定剂的研发生产能力。
项目总建设投资10000万元,项目工期2022年~2024年。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通讯地址: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恒业三路
联 系 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
评价机构名称:山东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合本县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态度(请说明您支持或反对的理由);
5、其他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进行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稳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略)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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