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梁代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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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梁代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0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长宁县斑竹路 (略) 长宁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104室)

邮 编:*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梁代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略) 长宁县长宁镇星月村黑洞组

(略) 梁代均再生资源 (略)

重庆 (略)

租赁已建厂房和场坝建设废旧塑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吨塑料再生颗粒。

大气污染物:运营期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物:运营期雨水排入池塘;食堂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的生化池处理;沥干废水、清洁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废水进入蓄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及设备安装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等交由回收单位处置;产生的污泥经过定期清掏后脱水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油桶、废焦油、废润滑油等交由有危险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来抑制噪声污染。

2

日保科技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略) 长宁县经济开发区宋家坝工业园区

(略)

重庆 (略)

拟租用长宁县 (略) 位于长宁县长宁镇宋家坝工业园区已建成的部分工业厂房进行建设,建设8条铜米生产线,设计生产铜米60000t/a。

大气污染物:运营期在撕碎、破碎、分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物: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已有的生化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长宁县工业园区开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长宁河。

固体废物:施工期废包装箱(盒)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含铁杂质、废隔膜经收集后外售;废石 (略) 处置;除尘灰收集后与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措施抑制噪声污染。

3

年产5 万吨再生资源塑料颗粒/PVC 管生产项目(一期)

(略) 长宁县经济开发区宋家坝工业园区

长宁 (略)

重庆 (略)

拟租用原宜宾中船 (略) 位于长宁县长宁镇宋家坝工业园区已建成的部分工业厂房(占地面积7450m2,建筑面积6800m2)进行建设, (略) 原有生产厂房、综合楼、危废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卫生间等建筑结构及生化池,建设8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其中,PP、PE塑料颗粒生产线各3条,ABS塑料颗粒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塑料颗粒50000t/a(其中,PP、PE塑料颗粒各17000t/a,ABS塑料颗粒16000t/a)。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采取合理施工、湿法作业、加强管理等防治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撕碎粉尘经喷淋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熔融、拉丝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水污染物:运营期清洗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每月排放1次,排放前经污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宁县工业园区开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长宁河;冷却水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内生化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宁县工业园区开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长宁河。

固体废物:施工期废包装箱(盒)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污泥经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边角料、废塑料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外售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食堂垃圾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棉纱手套等暂存于危废间,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抑制噪声污染。

4

长宁竹·盐循环产业建设项目(弈新智能门业)

(略) 长宁县工业园区——开佛宋家坝古河片区

(略)

(略) (略) (略)

(略) 长宁县经济开发区宋家坝工业园购置约910亩土地,分期新建厂房、库房、研发楼、食堂、宿舍等生产及配套建筑约65万平方米,购置或搬迁剪板机、压花机、成型机、焊机、喷涂线、总装线及相关配套材料生产设备,一期建设200万樘防盗门、钢质门、钢质防火门及钢木质防火门生产线及其配套材料生产线。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采取合理施工、湿法作业、加强管理等防治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各车间焊接烟尘采用滤芯+旋风除尘进行处置;喷塑废气采用旋风+脉冲布袋除尘进行处置;固化废气(喷塑固化废气、转印固化废气、热压胶合废气及喷漆固化废气)采用湿式静电除尘+沸石转轮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喷漆废气、淋胶和胶合废气、危废间挥发废气、油漆调配间挥发废气采用初效过滤+沸石转轮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固化加热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切割、打磨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置。

水污染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可用于周边农灌;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或车辆冲洗用水进行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标后排入长宁河。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部分采取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其余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运营期金属废边角料、木材废边角料、蜂窝纸废边角料、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灰渣、钢材机加工除尘器收集的灰渣、木材加工除尘器收集的灰渣、废塑料膜、废转印纸、废包装材料(除漆料桶和溶剂桶外)外售;水泥门芯板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的灰渣、喷塑粉末除尘器收集的灰渣由厂内回用;废过滤棉、废乳化液和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和擦拭布、废原辅料桶(漆料桶、溶剂桶)、表面处理槽渣、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噪声: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采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基座减震、修建隔声房、车间封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抑制噪声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0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长宁县斑竹路 (略) 长宁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104室)

邮 编:*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梁代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略) 长宁县长宁镇星月村黑洞组

(略) 梁代均再生资源 (略)

重庆 (略)

租赁已建厂房和场坝建设废旧塑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吨塑料再生颗粒。

大气污染物:运营期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物:运营期雨水排入池塘;食堂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的生化池处理;沥干废水、清洁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废水进入蓄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及设备安装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等交由回收单位处置;产生的污泥经过定期清掏后脱水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油桶、废焦油、废润滑油等交由有危险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来抑制噪声污染。

2

日保科技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略) 长宁县经济开发区宋家坝工业园区

(略)

重庆 (略)

拟租用长宁县 (略) 位于长宁县长宁镇宋家坝工业园区已建成的部分工业厂房进行建设,建设8条铜米生产线,设计生产铜米60000t/a。

大气污染物:运营期在撕碎、破碎、分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物: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已有的生化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长宁县工业园区开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长宁河。

固体废物:施工期废包装箱(盒)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含铁杂质、废隔膜经收集后外售;废石 (略) 处置;除尘灰收集后与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措施抑制噪声污染。

3

年产5 万吨再生资源塑料颗粒/PVC 管生产项目(一期)

(略) 长宁县经济开发区宋家坝工业园区

长宁 (略)

重庆 (略)

拟租用原宜宾中船 (略) 位于长宁县长宁镇宋家坝工业园区已建成的部分工业厂房(占地面积7450m2,建筑面积6800m2)进行建设, (略) 原有生产厂房、综合楼、危废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卫生间等建筑结构及生化池,建设8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其中,PP、PE塑料颗粒生产线各3条,ABS塑料颗粒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塑料颗粒50000t/a(其中,PP、PE塑料颗粒各17000t/a,ABS塑料颗粒16000t/a)。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采取合理施工、湿法作业、加强管理等防治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撕碎粉尘经喷淋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熔融、拉丝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水污染物:运营期清洗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每月排放1次,排放前经污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宁县工业园区开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长宁河;冷却水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内生化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宁县工业园区开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长宁河。

固体废物:施工期废包装箱(盒)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污泥经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边角料、废塑料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外售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食堂垃圾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棉纱手套等暂存于危废间,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抑制噪声污染。

4

长宁竹·盐循环产业建设项目(弈新智能门业)

(略) 长宁县工业园区——开佛宋家坝古河片区

(略)

(略) (略) (略)

(略) 长宁县经济开发区宋家坝工业园购置约910亩土地,分期新建厂房、库房、研发楼、食堂、宿舍等生产及配套建筑约65万平方米,购置或搬迁剪板机、压花机、成型机、焊机、喷涂线、总装线及相关配套材料生产设备,一期建设200万樘防盗门、钢质门、钢质防火门及钢木质防火门生产线及其配套材料生产线。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采取合理施工、湿法作业、加强管理等防治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各车间焊接烟尘采用滤芯+旋风除尘进行处置;喷塑废气采用旋风+脉冲布袋除尘进行处置;固化废气(喷塑固化废气、转印固化废气、热压胶合废气及喷漆固化废气)采用湿式静电除尘+沸石转轮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喷漆废气、淋胶和胶合废气、危废间挥发废气、油漆调配间挥发废气采用初效过滤+沸石转轮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固化加热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切割、打磨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置。

水污染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可用于周边农灌;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或车辆冲洗用水进行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标后排入长宁河。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部分采取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其余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运营期金属废边角料、木材废边角料、蜂窝纸废边角料、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灰渣、钢材机加工除尘器收集的灰渣、木材加工除尘器收集的灰渣、废塑料膜、废转印纸、废包装材料(除漆料桶和溶剂桶外)外售;水泥门芯板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的灰渣、喷塑粉末除尘器收集的灰渣由厂内回用;废过滤棉、废乳化液和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和擦拭布、废原辅料桶(漆料桶、溶剂桶)、表面处理槽渣、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噪声: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采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基座减震、修建隔声房、车间封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抑制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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