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自然资源局2022G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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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自然资源局2022G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2022G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奇自然利挂[2023】07号

经奇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奇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出让人名称: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奇台县健康西路

交易平台名称: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网址:http://**

其他发布网站: (略) 场网、中国昌吉网、西部庭州网

线下交易地点:奇台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3号自然资源窗口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2G08

宗地总面积:

3110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奇台县健康路与东三路交汇处东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住宅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出让

年限

住宅用地

29745平方米

二级

70年

商业用地

1361平方米

二级

40年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82.876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住规划指标以编号:GH-2022-23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该表格中显示的为住宅用途的规划指标。商业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小于2.0、建筑密度小于40%、建筑高度小于36米、绿地率大于20%。

三、出让方式及原则

(一)出让方式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出让,本次挂牌采取线下交易的方式。

(二)出让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2.出让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接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州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四、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编号:2022G08

起始价:2365.7537万元

保证金:1182.8769万元

增价幅度:100万元

五、竞买申请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当单独申请。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确认

(一)出让方式:线下挂牌出让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23日16时0分。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下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查看出让公告、也可到奇台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3号自然资源窗口领取出让公告。

(四)报名材料。

单位: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合一)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自然人:1.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每份须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五)资格确认。由奇台县自然资源局线下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出具《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可以参加本次挂牌竞买活动。

(六)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4月23日16时0分报名截止前,根据公告上的的银行账号,足额交纳保证金。

(七)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挂牌竞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全部采取线下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2个阶段:

1、挂牌竞价阶段。2023年4月24日至5月3日12∶00,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10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3年5月3日10∶00开始,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进入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现场竞拍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不再进入询问期,土地使用权直接成交。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八、成交确认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宗地所在县(市)、园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九、有关事项告知及提示

(一)该宗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住建、水利、电力、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宗地内涉及有关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二)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与宗地所在县(市)、园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按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六)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十、对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汤超、郭瑞香0994-*、0994-*

技术咨询徐明会QQ:*

地址:奇台县健康西路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3日

竞买须知

本次竞买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线下竞卖活动,现就挂牌或网上竞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竞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须知,严格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参与竞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单位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资格审查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后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

?三、竞买人须提交有效证件及竞买资料,交付竞买保证金。如竞买成功,所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如未竞买成功,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额退还。

四、竞买人应确保报名申请竞价的个人或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参与挂牌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规则和环境,熟悉相关操作。

?六、竞买人应提前到达竞价活动现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竞买人应对其账户信息的安全负责,在竞价活动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竞买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竞买人作出的报价行为,即表明报价人已充分了解报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并按照公示的报价相关规则参与报价。

?八、竞买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及时关注本平台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证登记的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九、竞买人报价最高报价的结果以挂牌交易记录数据为准。挂牌交易系统显示“竞价结束”时,即表示本场竞价活动结束。

?十、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竞买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价资格,确认竞买无效,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卖人有权及时暂停竞价活动:

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等导致竞价不能正常进行;

2、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现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3、其他需要暂停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二、竞价活动暂停原因消除后,视情况可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起始价为暂停时的最高有效报价。

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十三、决定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本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买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竞买人不应将其相关资料信息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相关资料信息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出让方。

十五、竞买人在竞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实地查看、了解竞卖标的物的情况。对竞卖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所有竞卖标的以现状实物为准,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认同和接受挂牌竞卖的客观状态、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六、本次竞卖采取有保留价、增价竞卖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竞卖。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金额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

十七、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竞卖标的的竞得人。按照法律有关条款规定,竞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一次性或分期付清成交价至指定账户,成交价不含税费、过户等费用。逾期未支付竞买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经出让委托人同意可以对该项成交的竞卖标的重新处置。竞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八、竞卖成交10日后竞得人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文件等)前往宗地所在县(市)、园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竞买成交确认手续,竞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逾期未履行手续的参照“拍卖法”第39条处理,出让委托人同时保留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九、该竞卖标的《交易公告》、《成交确认书》等竞买人或竞得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卖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本人对以上内容已阅知清楚并自愿认可遵守,自愿承担涉及竞买人(买受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2022G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奇自然利挂[2023】07号

经奇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奇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出让人名称: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奇台县健康西路

交易平台名称: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网址:http://**

其他发布网站: (略) 场网、中国昌吉网、西部庭州网

线下交易地点:奇台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3号自然资源窗口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2G08

宗地总面积:

3110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奇台县健康路与东三路交汇处东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住宅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出让

年限

住宅用地

29745平方米

二级

70年

商业用地

1361平方米

二级

40年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82.876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住规划指标以编号:GH-2022-23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该表格中显示的为住宅用途的规划指标。商业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小于2.0、建筑密度小于40%、建筑高度小于36米、绿地率大于20%。

三、出让方式及原则

(一)出让方式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出让,本次挂牌采取线下交易的方式。

(二)出让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2.出让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接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州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四、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编号:2022G08

起始价:2365.7537万元

保证金:1182.8769万元

增价幅度:100万元

五、竞买申请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当单独申请。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确认

(一)出让方式:线下挂牌出让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23日16时0分。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下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查看出让公告、也可到奇台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3号自然资源窗口领取出让公告。

(四)报名材料。

单位: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合一)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自然人:1.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每份须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五)资格确认。由奇台县自然资源局线下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出具《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可以参加本次挂牌竞买活动。

(六)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4月23日16时0分报名截止前,根据公告上的的银行账号,足额交纳保证金。

(七)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挂牌竞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全部采取线下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2个阶段:

1、挂牌竞价阶段。2023年4月24日至5月3日12∶00,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10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3年5月3日10∶00开始,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进入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现场竞拍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不再进入询问期,土地使用权直接成交。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八、成交确认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宗地所在县(市)、园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九、有关事项告知及提示

(一)该宗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住建、水利、电力、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宗地内涉及有关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二)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与宗地所在县(市)、园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按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六)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十、对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汤超、郭瑞香0994-*、0994-*

技术咨询徐明会QQ:*

地址:奇台县健康西路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3日

竞买须知

本次竞买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线下竞卖活动,现就挂牌或网上竞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竞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须知,严格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参与竞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单位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资格审查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后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

?三、竞买人须提交有效证件及竞买资料,交付竞买保证金。如竞买成功,所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如未竞买成功,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额退还。

四、竞买人应确保报名申请竞价的个人或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参与挂牌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规则和环境,熟悉相关操作。

?六、竞买人应提前到达竞价活动现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竞买人应对其账户信息的安全负责,在竞价活动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竞买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竞买人作出的报价行为,即表明报价人已充分了解报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并按照公示的报价相关规则参与报价。

?八、竞买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及时关注本平台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证登记的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九、竞买人报价最高报价的结果以挂牌交易记录数据为准。挂牌交易系统显示“竞价结束”时,即表示本场竞价活动结束。

?十、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竞买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价资格,确认竞买无效,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卖人有权及时暂停竞价活动:

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等导致竞价不能正常进行;

2、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现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3、其他需要暂停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二、竞价活动暂停原因消除后,视情况可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起始价为暂停时的最高有效报价。

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十三、决定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本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买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竞买人不应将其相关资料信息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相关资料信息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出让方。

十五、竞买人在竞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实地查看、了解竞卖标的物的情况。对竞卖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所有竞卖标的以现状实物为准,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认同和接受挂牌竞卖的客观状态、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六、本次竞卖采取有保留价、增价竞卖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竞卖。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金额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

十七、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竞卖标的的竞得人。按照法律有关条款规定,竞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一次性或分期付清成交价至指定账户,成交价不含税费、过户等费用。逾期未支付竞买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经出让委托人同意可以对该项成交的竞卖标的重新处置。竞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八、竞卖成交10日后竞得人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文件等)前往宗地所在县(市)、园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竞买成交确认手续,竞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逾期未履行手续的参照“拍卖法”第39条处理,出让委托人同时保留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九、该竞卖标的《交易公告》、《成交确认书》等竞买人或竞得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卖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本人对以上内容已阅知清楚并自愿认可遵守,自愿承担涉及竞买人(买受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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