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关于《松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23-2025)》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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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关于《松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23-2025)》的起草说明

一、关于《松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23-2025)》(以下简称《三年规划》)的起草情况

(一)组织谋划。区司法局立足松江发展大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相关责任科室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领导班子集中研究和讨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明确规划起草的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等,为起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开展调研。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部署《三年规划》总体调研,分管负责同志针对相关领域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最突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带队深入法学研究单位、法律实务部门、基层社区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等,摸实情、问实况,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同时,起草组和相关科室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统计分析等方式,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起草依据。区司法局牵头搭建了由机关科室干部、法学研究专家共同组成的起草小组,具体负责《三年规划》的编制工作。起草小组依据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 (略) 人民政府《 (略) 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市司法局《上海司法行政“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总结近年来松江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科学谋划未来3年松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与任务举措,编制形成了《三年规划》初稿。

(四)征求意见。《三年规划》初稿形成后,区司法局拟书面征求区发改委、 (略) 、 (略) 、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有关委办局以及群团组织、各镇(街道)等30余家单位意见。同时,松江区司法局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将在“法治松江”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开展公众意见征集。

二、关于《三年规划》的总体考虑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息息相关。近年来,在市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松江区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方面进行了大量实践探索,服务平台逐年增加,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日益丰富,服务队*不断壮大,为法治保障创新引领“三先走廊”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持续增进辖区190余万群众的民生福祉作出应有贡献。考虑到2023至2025年是松江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阶段,同时又与实施“十四五”规划高度重合,这三年对松江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但又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国内外环境日趋复杂,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越发凸显,松江面临的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社会治理风险挑战难度升级。面对这些新形势新挑战,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以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助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显得更加迫切。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应放在持续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中去考虑,放在不断开创“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建设中去谋划,大力推动全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有序、高质发展。因此,在编制《三年规划》时,主要把握“四个突出”。

(一)突出政治站位。讲政治是《三年规划》的最高准则,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遵循上位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旗帜鲜明地把讲政治贯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始终。在总体要求上,坚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作为首要政治标准,突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治导向性。在制定依据上,始终把党中央、 (略) 和市委、市政府的制度文件作为遵循,吃透精神、把握精髓,不折不扣转化为地方规定动作,突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治正当性。在任务落实上,健全党委领导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强化政治督察和法治督察,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确保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突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治时效性。

(二)突出法治底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法治思想的有机组成。《三年规划》的谋划和设计始终蕴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有对松江以往法治建设经验的理性提取,又有对未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前景的科学展望。进一步强化法治供给,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工具箱,比如规划制定助力经济发展更具竞争力的财政、税收和人才政策,筹备出台促进松江公证行业发展的中长期意见,拟订法律援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等,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进一步强化法治元素,把法治宣传、法治素养、法治实施等作为规划的重点内容,比如要求推动执法司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全程普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居民法治素养,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区法治水平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强化法治基础,把夯实基层法治软硬件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比如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所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基层法治观察点、法治观察员建设,做好“两人”工程培训,确保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得到保障。

(三)突出地方实践。规划始终立足松江实际,结合区情社情民情,坚持因地制宜,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本区经济社会事业协同发展。在服务国家战略实施上,注重依托松江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等国家重大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促进法律资源均衡发展上,统筹推动松江新城和老城、松江浦南和浦北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发展,推动律师事务所向松江新城、南部地区布局,引导法律服务力量参与城乡均衡发展。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上,注重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诉源治理,注重“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建设,注重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新时代松江版“枫桥经验”出彩出色。

(四)突出时代特征。规划锚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充分体现新时代新征程公共法律服务新担当新作为。注重统筹协调,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服务运行等方面进行整体设计、协调推进,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注重科技赋能,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运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内容和供给模式创新,有效增强总体供给能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智能化发展。注重研用融合,强化研究和应用一体化发展,比如探索推进地校合作新模式,创新与华东政法大学(公共 (略) )“研用一体”新机制,推动以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松江高质量对外开放。

三、关于《三年规划》的主要内容

《三年规划》分为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坚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确方向、服务国家战略和重大任务、加快推进松江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等共十部分。

(一)规划背景。提出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等。

(二)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

(三)坚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确方向。明确以三个坚持为方向,包括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坚持行业党建引领。

(四)服务国家战略和重大任务。明确要法治助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服务保障各类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全力护航开放型经济体制创新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加快推进松江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明确要统筹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多元供给,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六)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明确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覆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精准服务,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七)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明确要健全完善律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八)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明确要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发展松江特色法治文化。

(九)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明确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深化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强化司法所的基础性作用。

(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明确要加强统筹协调、基础保障、队*建设和督查考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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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松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23-2025)》(以下简称《三年规划》)的起草情况

(一)组织谋划。区司法局立足松江发展大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相关责任科室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领导班子集中研究和讨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明确规划起草的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等,为起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开展调研。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部署《三年规划》总体调研,分管负责同志针对相关领域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最突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带队深入法学研究单位、法律实务部门、基层社区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等,摸实情、问实况,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同时,起草组和相关科室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统计分析等方式,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起草依据。区司法局牵头搭建了由机关科室干部、法学研究专家共同组成的起草小组,具体负责《三年规划》的编制工作。起草小组依据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 (略) 人民政府《 (略) 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市司法局《上海司法行政“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总结近年来松江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科学谋划未来3年松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与任务举措,编制形成了《三年规划》初稿。

(四)征求意见。《三年规划》初稿形成后,区司法局拟书面征求区发改委、 (略) 、 (略) 、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有关委办局以及群团组织、各镇(街道)等30余家单位意见。同时,松江区司法局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将在“法治松江”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开展公众意见征集。

二、关于《三年规划》的总体考虑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息息相关。近年来,在市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松江区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方面进行了大量实践探索,服务平台逐年增加,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日益丰富,服务队*不断壮大,为法治保障创新引领“三先走廊”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持续增进辖区190余万群众的民生福祉作出应有贡献。考虑到2023至2025年是松江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阶段,同时又与实施“十四五”规划高度重合,这三年对松江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但又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国内外环境日趋复杂,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越发凸显,松江面临的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社会治理风险挑战难度升级。面对这些新形势新挑战,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以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助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显得更加迫切。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应放在持续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中去考虑,放在不断开创“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建设中去谋划,大力推动全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有序、高质发展。因此,在编制《三年规划》时,主要把握“四个突出”。

(一)突出政治站位。讲政治是《三年规划》的最高准则,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遵循上位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旗帜鲜明地把讲政治贯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始终。在总体要求上,坚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作为首要政治标准,突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治导向性。在制定依据上,始终把党中央、 (略) 和市委、市政府的制度文件作为遵循,吃透精神、把握精髓,不折不扣转化为地方规定动作,突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治正当性。在任务落实上,健全党委领导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强化政治督察和法治督察,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确保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突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治时效性。

(二)突出法治底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法治思想的有机组成。《三年规划》的谋划和设计始终蕴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有对松江以往法治建设经验的理性提取,又有对未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前景的科学展望。进一步强化法治供给,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工具箱,比如规划制定助力经济发展更具竞争力的财政、税收和人才政策,筹备出台促进松江公证行业发展的中长期意见,拟订法律援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等,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进一步强化法治元素,把法治宣传、法治素养、法治实施等作为规划的重点内容,比如要求推动执法司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全程普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居民法治素养,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区法治水平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强化法治基础,把夯实基层法治软硬件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比如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所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基层法治观察点、法治观察员建设,做好“两人”工程培训,确保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得到保障。

(三)突出地方实践。规划始终立足松江实际,结合区情社情民情,坚持因地制宜,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本区经济社会事业协同发展。在服务国家战略实施上,注重依托松江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等国家重大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促进法律资源均衡发展上,统筹推动松江新城和老城、松江浦南和浦北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发展,推动律师事务所向松江新城、南部地区布局,引导法律服务力量参与城乡均衡发展。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上,注重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诉源治理,注重“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建设,注重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新时代松江版“枫桥经验”出彩出色。

(四)突出时代特征。规划锚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充分体现新时代新征程公共法律服务新担当新作为。注重统筹协调,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服务运行等方面进行整体设计、协调推进,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注重科技赋能,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运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内容和供给模式创新,有效增强总体供给能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智能化发展。注重研用融合,强化研究和应用一体化发展,比如探索推进地校合作新模式,创新与华东政法大学(公共 (略) )“研用一体”新机制,推动以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松江高质量对外开放。

三、关于《三年规划》的主要内容

《三年规划》分为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坚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确方向、服务国家战略和重大任务、加快推进松江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等共十部分。

(一)规划背景。提出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等。

(二)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

(三)坚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确方向。明确以三个坚持为方向,包括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坚持行业党建引领。

(四)服务国家战略和重大任务。明确要法治助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服务保障各类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全力护航开放型经济体制创新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加快推进松江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明确要统筹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多元供给,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六)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明确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覆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精准服务,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七)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明确要健全完善律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八)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明确要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发展松江特色法治文化。

(九)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明确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深化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强化司法所的基础性作用。

(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明确要加强统筹协调、基础保障、队*建设和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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