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阳县2023年高效节水灌溉骨干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彭阳县2023年高效节水灌溉骨干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2023年高效节水灌溉骨干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彭水发〔2023〕17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19-01-*),根据《彭阳县2022年建设项目责任清单》(彭党办发〔2022〕102号)、可研咨询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2023年高效节水灌溉骨干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促进灌区优化种植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亩均产量,为项目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有力保障,实施彭阳县2023年高效节水灌溉骨干供水工程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新集乡、红河镇、白阳镇、古城镇境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7.25万亩(骨干供水工程控制灌溉面积4.61万亩),年需水量979.9万m3。
1.徐夏塬灌区:新建蓄水池2座、节制闸1座、分水闸1座、引水渠道60m、加压泵站2座;铺设输水管道5条16.44km;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384座。
2.红河灌区:新建蓄水池3座;铺设输水管道8条44.554km;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996座。
3.中庄灌区:新建蓄水池2座、节制闸2座、分水闸2座、引水渠道60m;铺设输水管道3条9.26km;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203座。
4.中庄灌区田间工程:新建过滤间1座、过滤系统2套;铺设管道942.38km;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253座。
5.机井应急供水工程:新建水泵及配电设施1台、截潜1座、蓄水池3座、储水罐1座;更换水泵及配电设施10台;维修泵站1座;铺设管道16.57km;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330座。
6.自动化设备及安装工程:安装自动化设备52座等。
四、建设期限
2023年至2024年底。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4787.4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500万元,中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资金25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及企业自筹资金10787.45万元。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政府债务和欠款欠薪行为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等编制工作,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项目规划条件进一步落实相关审批程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和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县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2023年高效节水灌溉骨干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彭水发〔2023〕17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19-01-*),根据《彭阳县2022年建设项目责任清单》(彭党办发〔2022〕102号)、可研咨询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2023年高效节水灌溉骨干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促进灌区优化种植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亩均产量,为项目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有力保障,实施彭阳县2023年高效节水灌溉骨干供水工程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新集乡、红河镇、白阳镇、古城镇境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7.25万亩(骨干供水工程控制灌溉面积4.61万亩),年需水量979.9万m3。
1.徐夏塬灌区:新建蓄水池2座、节制闸1座、分水闸1座、引水渠道60m、加压泵站2座;铺设输水管道5条16.44km;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384座。
2.红河灌区:新建蓄水池3座;铺设输水管道8条44.554km;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996座。
3.中庄灌区:新建蓄水池2座、节制闸2座、分水闸2座、引水渠道60m;铺设输水管道3条9.26km;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203座。
4.中庄灌区田间工程:新建过滤间1座、过滤系统2套;铺设管道942.38km;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253座。
5.机井应急供水工程:新建水泵及配电设施1台、截潜1座、蓄水池3座、储水罐1座;更换水泵及配电设施10台;维修泵站1座;铺设管道16.57km;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330座。
6.自动化设备及安装工程:安装自动化设备52座等。
四、建设期限
2023年至2024年底。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4787.4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500万元,中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资金25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及企业自筹资金10787.45万元。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政府债务和欠款欠薪行为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等编制工作,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项目规划条件进一步落实相关审批程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和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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