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阳县2023年白阳镇玉洼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彭阳县2023年白阳镇玉洼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2023年白阳镇玉洼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彭农综〔2023〕5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20-01-*),根据《彭阳县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清单》(彭党办发〔2022〕102号)、初设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2023年白阳镇玉洼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发挥高标准农田对防旱、固土保水、净化空气、改善项目区气候、美化环境的重要作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施彭阳县2023年白阳镇玉洼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白阳镇玉洼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修高标准农田6893亩,涉及项目区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田间道路、输水管网改线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及电力及通信线杆移栽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一)田块整治工程:平整土地6860亩,推土机推土301.95万m3,修筑田埂土方量3.92万m3。

(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机深耕、旋耕土地各5580亩并增施有机肥1116t,施肥标准为每亩200kg。

(三)田间道路工程:整修田间道路3.62km;设置错车道8处160m。

(四)输水管网改线工程:改造人饮管道5.44km。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散播柠条种子109kg。

(六)电力及通信线杆移栽工程:移栽线杆109根等。

四、建设期限

2023年至2024年。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1。

六、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21.7万元,其中:工程费995.46万元,其他费93.57万元,预备费32.6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747.67万元,一般债券资金374.03万元。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政府债务和欠款欠薪行为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一般设计变更可在批准概算内调剂解决,批准的概算投资不得突破。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彭阳县2023年白阳镇玉洼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2023年白阳镇玉洼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彭农综〔2023〕5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20-01-*),根据《彭阳县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清单》(彭党办发〔2022〕102号)、初设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2023年白阳镇玉洼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发挥高标准农田对防旱、固土保水、净化空气、改善项目区气候、美化环境的重要作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施彭阳县2023年白阳镇玉洼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白阳镇玉洼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修高标准农田6893亩,涉及项目区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田间道路、输水管网改线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及电力及通信线杆移栽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一)田块整治工程:平整土地6860亩,推土机推土301.95万m3,修筑田埂土方量3.92万m3。

(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机深耕、旋耕土地各5580亩并增施有机肥1116t,施肥标准为每亩200kg。

(三)田间道路工程:整修田间道路3.62km;设置错车道8处160m。

(四)输水管网改线工程:改造人饮管道5.44km。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散播柠条种子109kg。

(六)电力及通信线杆移栽工程:移栽线杆109根等。

四、建设期限

2023年至2024年。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1。

六、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21.7万元,其中:工程费995.46万元,其他费93.57万元,预备费32.6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747.67万元,一般债券资金374.03万元。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政府债务和欠款欠薪行为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一般设计变更可在批准概算内调剂解决,批准的概算投资不得突破。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彭阳县2023年白阳镇玉洼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