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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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起草说明

  我单位拟定了规范性文件《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根据《 (略) 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有关要求,就文件制定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目前,LPG在佛冈县居民燃气消费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 (略) 场的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已经初具规模。为积极贯彻国家及地方系列政策,保障能源供给,提高燃气利用水平,优化能源结构,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以《佛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为指导,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广清一体化发展与佛冈县“一心三城”新定位提出的背景下,《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顺 (略) 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布局,构建多气源、多层级、广覆盖的城乡燃气“一张网”供应体系, (略) 、 (略) 从化区, (略) 的燃气供应网络,逐步形成内外连通、多源保障、统一调配、互供互保的天然气供应网络, (略) 区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二、文件的制定程序说明

  2022年5月18日,《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纳入佛冈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我局为承办部门,要求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定程序,按规定向县委请示报告,并认真组织实施。我局先后完成了向各单位以及网上公众征求《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召开听证会、举办专家论证会、编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内部集体讨论审议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组织完成对《规划》的修改完善,形成了《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送审稿)。

  1.2022年9月16日向各单位发征求意见函,分别征求了6个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个单位的意见,其中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提出修改意见,25个单位无意见,13个单位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10月11日在县政府政务网站发布《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逾期未收到反馈意见。11月11日在县政府政务网站对两项征求意见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2.2022年10月13日在县政府政务网站发布《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对听证内容、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方式进行了明确说明。11月2日对听证参会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并将听证事项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员。11月23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局215会议室召开了《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听证会,编制单位以视频方式参会,符合听证会相关规定。听证代表应参会22人,实际出席14人,委托他人参加6人,缺席2人。符合听证会参会人员人数要求。20名听证代表共提出意见6条,采纳4条,对2条进行了解释说明。听证报告于11月24日进行了网上公示。

  3.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工作要求,2022年11月29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15会议室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共5名专家参会。与会专家共提出意见10条,采纳10条,并于12月1日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公示。12月8日对专家评审报告进行了公示。

  4.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专家风险评估办法》工作要求,2022年11月15日在县政府政务网站公示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逾期未收到反馈意见。同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均对该《规划》表示支持。12月2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局215会议室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评审会,共5名专家参会。与会专家共提出意见8条,采纳8条,并一致同意得出“在积极落实相应的宣传解释、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后,本次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及降低,不会影响到该决策的实施,同意落实措施后该行政决策风险为“低风险”的结论,《评估报告》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的结论。12月2日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公示。12月8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专家论证报告以及《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报告》(定稿)。

  5.2022年12月7日,将《规划》有关程序材料交由局政策法规股进行局内部合法性审查,审查结果是《规划》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内部合法性审查通过。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主要内容概述

  《规划》的内容主要分为十个部分,分别为总则、气源规划、天然气供气规模、天然气输配系统规划、液化石油气供应系统规划、加气站规划、燃气安全规划、监控系统规划、实施计划、保障措施、附图。

  (二)文件拟确定的主要条款和规定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具体划分如下: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2.规划范围

  区域范围包括城区(石角镇)及其余5个镇, (略) 集中建设区(石角镇)范围东至三连、二七、城迳等村,南至吉田、凤城村,西至科旺及龙南原小坑村,北至城迳、原东二村;汤塘镇含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

  用户范围包括天然气用户和液化石油气用户两大类,分别对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两套供应系统。

  3.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佛冈县能源结构特点,协调各类用户、多种气源统筹发展,顺 (略) 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布局,构建多气源、多层级、广覆盖的城乡燃气“一张网”供应体系, (略) 、 (略) , (略) 的燃气供应网络,逐步形成内外连通、多源保障、统一调配、互供互保的天然气供应网络, (略) 区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2)市场发展目标

  市场用户类型:天然气用户包括居民、商业、工业、汽车及分布式能源用户;液化石油气用户包括居民及商业用户。

  气化目标: (略) 燃气的发展方向,优化能源结构, (略) 污染,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协调发展,近期2025年居民用户天然气气化率30%,液化石油气气化率37%;远期2035年居民用户天然气气化82%,液化石油气气化率15%。

   (略) 场规模:近期2025年年用气量6.0亿立方米, (略) 天然气用户年用气量2.4亿立方米,分布式能源年用气量3.6亿立方米;远期2035年年用气量14.2亿立方米, (略) 天然气用户年用气量4.3亿立方米,分布式能源年用气量9.9亿立方米。

   (略) 场规模:近期2025年年用气量0.04亿立方米,远期2035年年用气量0.1亿立方米。

   (略) 场规模:近期2025年年用气量6179吨,远期2035年年用气量3766吨。

  (3)气源规划目标

  近期采用“液化石油气与液化天然气”协同气化的供应格局,远期逐渐形“管道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液化天然气兼顾调峰及应急储气功能”的多元化气源供应格局。

  (4)天然气供应系统规划

  远期县域天然气输配系统由3座门站、4座高压调压站、1座次高压调压站、4座LNG气化站、(次)高压管网、中压管网、运行管理设施和监控系统等共同组成,采用高压、次高压、中压三级压力级制。

  小时调峰方案:采用LNG气化站兼顾小时调峰。

  应急储备方案:采用“企业自建+政府统筹租赁购买”形成国家政策要求的储气能力。

  (5)液化石油气供应系统规划

  县域规划液化石油气储配站2座,1座为新建站,1座为搬迁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不再新增, (略) 建设过程中, (略) 场变化情况,对与建设用地相冲突的瓶装供应站逐步整合、迁建或取消。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规划发布后国家、省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燃气规划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

  于2021年2月将《规划》(初稿)报城乡规划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结论为“原则同意《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

  五、局单位内部集体讨论审核意见

  《规划》经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讨论,经审议,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同意出台《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送审稿),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提交县司法局审查。

  六、司法合法性审查意见

  《规划》经报请县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结论为“承办主体适格,制定依据明确,符合法定程序,内容合法”。


  我单位拟定了规范性文件《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根据《 (略) 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有关要求,就文件制定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目前,LPG在佛冈县居民燃气消费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 (略) 场的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已经初具规模。为积极贯彻国家及地方系列政策,保障能源供给,提高燃气利用水平,优化能源结构,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以《佛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为指导,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广清一体化发展与佛冈县“一心三城”新定位提出的背景下,《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顺 (略) 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布局,构建多气源、多层级、广覆盖的城乡燃气“一张网”供应体系, (略) 、 (略) 从化区, (略) 的燃气供应网络,逐步形成内外连通、多源保障、统一调配、互供互保的天然气供应网络, (略) 区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二、文件的制定程序说明

  2022年5月18日,《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纳入佛冈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我局为承办部门,要求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定程序,按规定向县委请示报告,并认真组织实施。我局先后完成了向各单位以及网上公众征求《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召开听证会、举办专家论证会、编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内部集体讨论审议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组织完成对《规划》的修改完善,形成了《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送审稿)。

  1.2022年9月16日向各单位发征求意见函,分别征求了6个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个单位的意见,其中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提出修改意见,25个单位无意见,13个单位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10月11日在县政府政务网站发布《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逾期未收到反馈意见。11月11日在县政府政务网站对两项征求意见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2.2022年10月13日在县政府政务网站发布《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对听证内容、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方式进行了明确说明。11月2日对听证参会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并将听证事项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员。11月23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局215会议室召开了《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听证会,编制单位以视频方式参会,符合听证会相关规定。听证代表应参会22人,实际出席14人,委托他人参加6人,缺席2人。符合听证会参会人员人数要求。20名听证代表共提出意见6条,采纳4条,对2条进行了解释说明。听证报告于11月24日进行了网上公示。

  3.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工作要求,2022年11月29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15会议室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共5名专家参会。与会专家共提出意见10条,采纳10条,并于12月1日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公示。12月8日对专家评审报告进行了公示。

  4.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专家风险评估办法》工作要求,2022年11月15日在县政府政务网站公示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逾期未收到反馈意见。同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均对该《规划》表示支持。12月2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局215会议室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评审会,共5名专家参会。与会专家共提出意见8条,采纳8条,并一致同意得出“在积极落实相应的宣传解释、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后,本次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及降低,不会影响到该决策的实施,同意落实措施后该行政决策风险为“低风险”的结论,《评估报告》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的结论。12月2日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公示。12月8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专家论证报告以及《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报告》(定稿)。

  5.2022年12月7日,将《规划》有关程序材料交由局政策法规股进行局内部合法性审查,审查结果是《规划》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内部合法性审查通过。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主要内容概述

  《规划》的内容主要分为十个部分,分别为总则、气源规划、天然气供气规模、天然气输配系统规划、液化石油气供应系统规划、加气站规划、燃气安全规划、监控系统规划、实施计划、保障措施、附图。

  (二)文件拟确定的主要条款和规定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具体划分如下: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2.规划范围

  区域范围包括城区(石角镇)及其余5个镇, (略) 集中建设区(石角镇)范围东至三连、二七、城迳等村,南至吉田、凤城村,西至科旺及龙南原小坑村,北至城迳、原东二村;汤塘镇含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

  用户范围包括天然气用户和液化石油气用户两大类,分别对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两套供应系统。

  3.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佛冈县能源结构特点,协调各类用户、多种气源统筹发展,顺 (略) 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布局,构建多气源、多层级、广覆盖的城乡燃气“一张网”供应体系, (略) 、 (略) , (略) 的燃气供应网络,逐步形成内外连通、多源保障、统一调配、互供互保的天然气供应网络, (略) 区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2)市场发展目标

  市场用户类型:天然气用户包括居民、商业、工业、汽车及分布式能源用户;液化石油气用户包括居民及商业用户。

  气化目标: (略) 燃气的发展方向,优化能源结构, (略) 污染,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协调发展,近期2025年居民用户天然气气化率30%,液化石油气气化率37%;远期2035年居民用户天然气气化82%,液化石油气气化率15%。

   (略) 场规模:近期2025年年用气量6.0亿立方米, (略) 天然气用户年用气量2.4亿立方米,分布式能源年用气量3.6亿立方米;远期2035年年用气量14.2亿立方米, (略) 天然气用户年用气量4.3亿立方米,分布式能源年用气量9.9亿立方米。

   (略) 场规模:近期2025年年用气量0.04亿立方米,远期2035年年用气量0.1亿立方米。

   (略) 场规模:近期2025年年用气量6179吨,远期2035年年用气量3766吨。

  (3)气源规划目标

  近期采用“液化石油气与液化天然气”协同气化的供应格局,远期逐渐形“管道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液化天然气兼顾调峰及应急储气功能”的多元化气源供应格局。

  (4)天然气供应系统规划

  远期县域天然气输配系统由3座门站、4座高压调压站、1座次高压调压站、4座LNG气化站、(次)高压管网、中压管网、运行管理设施和监控系统等共同组成,采用高压、次高压、中压三级压力级制。

  小时调峰方案:采用LNG气化站兼顾小时调峰。

  应急储备方案:采用“企业自建+政府统筹租赁购买”形成国家政策要求的储气能力。

  (5)液化石油气供应系统规划

  县域规划液化石油气储配站2座,1座为新建站,1座为搬迁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不再新增, (略) 建设过程中, (略) 场变化情况,对与建设用地相冲突的瓶装供应站逐步整合、迁建或取消。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规划发布后国家、省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燃气规划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

  于2021年2月将《规划》(初稿)报城乡规划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结论为“原则同意《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

  五、局单位内部集体讨论审核意见

  《规划》经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讨论,经审议,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同意出台《 (略) 佛冈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送审稿),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提交县司法局审查。

  六、司法合法性审查意见

  《规划》经报请县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结论为“承办主体适格,制定依据明确,符合法定程序,内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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