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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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水保验收
五指山市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2022年12月11日,建设 (略) (略) 主持召开了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 (略) (略) 在施工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资料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期限为2022年12月11日至2023年1月0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冯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西北有色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略) / (略)

备注:

, (略)
水保验收
五指山市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2022年12月11日,建设 (略) (略) 主持召开了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 (略) (略) 在施工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资料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期限为2022年12月11日至2023年1月0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冯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西北有色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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