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西乌珠穆沁旗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 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和《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办公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重大决策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等文件
精神,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 (略) 内南侧。为了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大方特色的廉政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拟新建西乌珠穆沁旗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门厅、红色教育厅、设备间、卫生间等及其他给排水、供电、供暖、消防等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667.77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已通过西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取得西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西发改字[2023]63号。并获得项目代码:2303-*-04-01-*。
二、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本项目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和规划、项目所在地的背景情况、媒体舆情等,前往项目现
场,调查收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状况;
2、根据收集的项目相关资料,初步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3、 确定公众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编制公众调查问卷;
4、项目公众调查组前往项目所在地,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座谈
会、填写调查问卷、与利益相关群众进行面对面谈话交流,就本项目 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并且走访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收集本项目信息公
开、公众意见、政府态度等情况的资料;
5、根据实际调查情况,进行风险识别、风险等级判断,制定风
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提出结论和建议;
6、 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旗委政法委发备案。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区周边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
局的影响;(2)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3)本工程是否影 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工程的建设的态度;(5)对本工程项
目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
1、 项目建设单位:中共西乌珠穆沁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赵春光
电话:* E-mail:*@*q.com
2、 评估单位:内蒙古安润土地资产评估中心(有限合伙)
联系人:韩忠山
电话:* E-mail:*@*q.com
五、 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
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单位可为公众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查询、查阅和答疑等服务。
中共西乌珠穆沁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 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和《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办公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重大决策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等文件
精神,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 (略) 内南侧。为了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大方特色的廉政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拟新建西乌珠穆沁旗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门厅、红色教育厅、设备间、卫生间等及其他给排水、供电、供暖、消防等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667.77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已通过西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取得西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西发改字[2023]63号。并获得项目代码:2303-*-04-01-*。
二、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本项目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和规划、项目所在地的背景情况、媒体舆情等,前往项目现
场,调查收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状况;
2、根据收集的项目相关资料,初步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3、 确定公众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编制公众调查问卷;
4、项目公众调查组前往项目所在地,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座谈
会、填写调查问卷、与利益相关群众进行面对面谈话交流,就本项目 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并且走访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收集本项目信息公
开、公众意见、政府态度等情况的资料;
5、根据实际调查情况,进行风险识别、风险等级判断,制定风
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提出结论和建议;
6、 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旗委政法委发备案。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区周边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
局的影响;(2)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3)本工程是否影 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工程的建设的态度;(5)对本工程项
目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
1、 项目建设单位:中共西乌珠穆沁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赵春光
电话:* E-mail:*@*q.com
2、 评估单位:内蒙古安润土地资产评估中心(有限合伙)
联系人:韩忠山
电话:* E-mail:*@*q.com
五、 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
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单位可为公众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查询、查阅和答疑等服务。
中共西乌珠穆沁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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