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2023年4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时代三期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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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2023年4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时代三期扩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三期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前岐镇福东大道与双岳大道两侧( (略) 锂电新能源产业园)

建设单位

福鼎时 (略)

环评机构

闽环(福建) (略)

项目概况

计划在三期项目的电芯厂房四内新增一条产能6GWh的电芯生产线,新增年产6GWh锂离子动力电池产能,同时在NMP罐区三东侧配置两套NMP冷凝回收液回收装置,年回收NMP冷凝回收液10万吨,回收的NMP自用企业电池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施工期①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进入附近水体;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岐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③施工现场应设临时雨污分流排水设施,修建临时隔油池、沉淀池。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冲洗集中设置沉淀池,产生的冲洗废水和施工产生的泥浆及含有废油的泥浆的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场内降尘、车辆冲洗等用水。

2、大气环境:该项目施工期①施工单位采取分块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②项目施工过程中依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有关规定,采用“湿式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声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

4、固体废物:该项目施工期①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落实定点堆放,及时清除,定期运出,净化施工环境,减少二次扬尘产生;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由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阴极生产废水采用“芬顿氧化+混凝沉淀+ ABR池+A2O+MBR+两级RO膜处理+MVR蒸发器”处理,废水不外排;NMP提纯废水、NMP回收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和阳极线清洗废水采用“混凝沉淀+二级AO(MBR池作为二级O池)”工艺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前岐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直接经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前岐镇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制浆搅拌废气采用滤筒除油+水洗塔装置处理;涂布烘干废气采用冷凝+沸石转轮回收装置处理;真空烘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一次注液废气和二次注液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化成废气采用滤筒除油+碱洗塔+RTO炉装置处理;NMP回收废气采用三级水喷淋塔处理,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50mg/m3)。项目燃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3、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选用同类型设备中的低噪声型号同时采用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加强厂区周边绿化,设置降噪绿化带;加强管理,做好操作工个人防护,减少噪声对操作人员的伤害。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①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往工业园区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暂存点设于各食堂废水处理设施房内。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三期项目设置的2个报废仓,面积1700m2和1100㎡; 2个含锂废物仓,面积约150m2/个。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③危险废物:依托三期项目设置的电解液仓 (为单独的危险废物仓库),面积240m2。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对受委托处置单位的转移和处置进行全过程跟踪,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设置危险固废产生、处置的台账,并保存台账纪录不少于5年。

5、土壤、地下水:该项目运营期厂区内根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各防渗区要求做好防渗措施。根据整个生产基地的平面布置,设置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点。

6、环境风险:该项目运营期厂区各雨水排放口设切换阀门,防止受污染的水外排。NMP储罐区三设置1.5m高防火堤,有效容积(扣除罐体占地)为2650.95m3/个,污水站二设600m3的事故应急池。NMP回收装置南侧建设1座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1200m3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经自动控制系统送至污水站阳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运营后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 真:0593-*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略) 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三期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前岐镇福东大道与双岳大道两侧( (略) 锂电新能源产业园)

建设单位

福鼎时 (略)

环评机构

闽环(福建) (略)

项目概况

计划在三期项目的电芯厂房四内新增一条产能6GWh的电芯生产线,新增年产6GWh锂离子动力电池产能,同时在NMP罐区三东侧配置两套NMP冷凝回收液回收装置,年回收NMP冷凝回收液10万吨,回收的NMP自用企业电池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施工期①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进入附近水体;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岐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③施工现场应设临时雨污分流排水设施,修建临时隔油池、沉淀池。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冲洗集中设置沉淀池,产生的冲洗废水和施工产生的泥浆及含有废油的泥浆的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场内降尘、车辆冲洗等用水。

2、大气环境:该项目施工期①施工单位采取分块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②项目施工过程中依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有关规定,采用“湿式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声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

4、固体废物:该项目施工期①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落实定点堆放,及时清除,定期运出,净化施工环境,减少二次扬尘产生;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由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阴极生产废水采用“芬顿氧化+混凝沉淀+ ABR池+A2O+MBR+两级RO膜处理+MVR蒸发器”处理,废水不外排;NMP提纯废水、NMP回收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和阳极线清洗废水采用“混凝沉淀+二级AO(MBR池作为二级O池)”工艺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前岐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直接经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前岐镇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制浆搅拌废气采用滤筒除油+水洗塔装置处理;涂布烘干废气采用冷凝+沸石转轮回收装置处理;真空烘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一次注液废气和二次注液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化成废气采用滤筒除油+碱洗塔+RTO炉装置处理;NMP回收废气采用三级水喷淋塔处理,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50mg/m3)。项目燃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3、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选用同类型设备中的低噪声型号同时采用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加强厂区周边绿化,设置降噪绿化带;加强管理,做好操作工个人防护,减少噪声对操作人员的伤害。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①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往工业园区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暂存点设于各食堂废水处理设施房内。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三期项目设置的2个报废仓,面积1700m2和1100㎡; 2个含锂废物仓,面积约150m2/个。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③危险废物:依托三期项目设置的电解液仓 (为单独的危险废物仓库),面积240m2。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对受委托处置单位的转移和处置进行全过程跟踪,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设置危险固废产生、处置的台账,并保存台账纪录不少于5年。

5、土壤、地下水:该项目运营期厂区内根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各防渗区要求做好防渗措施。根据整个生产基地的平面布置,设置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点。

6、环境风险:该项目运营期厂区各雨水排放口设切换阀门,防止受污染的水外排。NMP储罐区三设置1.5m高防火堤,有效容积(扣除罐体占地)为2650.95m3/个,污水站二设600m3的事故应急池。NMP回收装置南侧建设1座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1200m3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经自动控制系统送至污水站阳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运营后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 真:0593-*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略) 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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