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山东正大地理 (略) 对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了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 (略) (略) 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太保庄街道峡寿街与志英路交汇口东南角,总用地面积23265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31′7.136″,东经119°26′2.991″。
3、基本情况:本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太保庄街道南赵家庄村、望仙埠村、栾家山后村,于2017年1月6日由政府部门收储。根据《 (略) 坊子区太保庄街道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中规划土地利用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用地规划正在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59条第二款规定,“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管理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拟开发为住宅用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峡山分局委托山东正大地理 (略) 对此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分析确认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综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检测分析得知,调查地块表层土壤情况无异常。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块的环境状况可确认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内土壤无异常,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
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峡山分局
联系人:胡科长
联系电话:*
四、调查单位
单位:山东正大地理 (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五、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4月11日-2023年04月192日(7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山东正大地理 (略) 对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了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 (略) (略) 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太保庄街道峡寿街与志英路交汇口东南角,总用地面积23265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31′7.136″,东经119°26′2.991″。
3、基本情况:本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太保庄街道南赵家庄村、望仙埠村、栾家山后村,于2017年1月6日由政府部门收储。根据《 (略) 坊子区太保庄街道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中规划土地利用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用地规划正在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59条第二款规定,“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管理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拟开发为住宅用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峡山分局委托山东正大地理 (略) 对此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分析确认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综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检测分析得知,调查地块表层土壤情况无异常。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峡寿街以南、消防大队以西地块的环境状况可确认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内土壤无异常,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
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峡山分局
联系人:胡科长
联系电话:*
四、调查单位
单位:山东正大地理 (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五、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4月11日-2023年04月192日(7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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