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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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提升项目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 (略) (略) 提升(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关于解决 (略) 提升项目费用的事项》(〔2023〕1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高明区医疗设施,保障医疗安全和提升就医环境,解决 (略) 场地破旧、设计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同意实施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87号。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改造面积约8000㎡,包括:1、住院部(含康复科二楼)升级改造工程;2、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3、手术室装修改造工程;4、治未病科装修改造工程;5、康复科门诊外墙翻新改造工程;6、门诊楼二楼国医大师工作室装修改造工程。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63.02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850 万元,其余资 (略) 自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 (略) (略) 。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 (略) (略) 提升(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关于解决 (略) 提升项目费用的事项》(〔2023〕1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高明区医疗设施,保障医疗安全和提升就医环境,解决 (略) 场地破旧、设计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同意实施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87号。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改造面积约8000㎡,包括:1、住院部(含康复科二楼)升级改造工程;2、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3、手术室装修改造工程;4、治未病科装修改造工程;5、康复科门诊外墙翻新改造工程;6、门诊楼二楼国医大师工作室装修改造工程。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63.02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850 万元,其余资 (略) 自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 (略) (略) 。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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