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发改社会〔2023〕15号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广济医院有限公司住院综合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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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发改社会〔2023〕15号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广济医院有限公司住院综合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出具 (略) 住院综合楼项目核准意见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更好地完善当地公共医疗服务范围,提高综合医疗技术能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优质医疗服务,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桂政发〔2017〕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桂政发〔2018〕35号),原则同意建设 (略) 住院综合楼项目。

项目名称: (略) 住院综合楼项目。

项目代码:2301-*-04-01-*。

项目单位: (略) 。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八步区城西路33号 (略) 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设置143张编制床位,总用地面积16677.59㎡,总建筑面积37158.8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5546.24平方米, (略) 综合楼24835.4㎡,放疗机房313.64㎡,高压氧舱277.2㎡,连廊120㎡;不计容建筑面积11612.61㎡, (略) 综合楼地下室11473.61㎡,成品地埋式污水处理站96㎡,高压氧舱4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装饰工程等公用工程以及设备购置安装、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2350.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239.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709.04万元,预备费为1595.8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806.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境保护方面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桂(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七、请项目业主按照本批复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送我委及有关单位备案。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项目单位须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或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住院综合楼项目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金额

(万元)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方式

邀请

招标

勘 察

81.20

设 计

421.45

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

14545.54

监理

209.70

设备购置

1694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13号),结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本项目总投资22350.72万元,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购置达到招标标准,必须招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印发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出具 (略) 住院综合楼项目核准意见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更好地完善当地公共医疗服务范围,提高综合医疗技术能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优质医疗服务,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桂政发〔2017〕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桂政发〔2018〕35号),原则同意建设 (略) 住院综合楼项目。

项目名称: (略) 住院综合楼项目。

项目代码:2301-*-04-01-*。

项目单位: (略) 。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八步区城西路33号 (略) 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设置143张编制床位,总用地面积16677.59㎡,总建筑面积37158.8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5546.24平方米, (略) 综合楼24835.4㎡,放疗机房313.64㎡,高压氧舱277.2㎡,连廊120㎡;不计容建筑面积11612.61㎡, (略) 综合楼地下室11473.61㎡,成品地埋式污水处理站96㎡,高压氧舱4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装饰工程等公用工程以及设备购置安装、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2350.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239.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709.04万元,预备费为1595.8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806.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境保护方面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桂(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七、请项目业主按照本批复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送我委及有关单位备案。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项目单位须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或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住院综合楼项目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金额

(万元)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方式

邀请

招标

勘 察

81.20

设 计

421.45

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

14545.54

监理

209.70

设备购置

1694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13号),结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本项目总投资22350.72万元,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购置达到招标标准,必须招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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