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隆鑫办公家俱厂年产3000件办公家具迁建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河东区隆鑫办公家俱厂年产3000件办公家具迁建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河东区隆鑫办公家俱厂年产3000件办公家具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斜坊村西330米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3]11号( (略)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2月9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封边VOCs。
本项目在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和封边工序产生的VOCs。下料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通过车间密闭增加集气效率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释放;封边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内无组织释放。
3、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边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钻孔碎屑、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分类暂存,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暂存厂区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热熔胶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危废库产生的冲洗废水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3年2月14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言菊
联系方式:*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河东区隆鑫办公家俱厂年产3000件办公家具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斜坊村西330米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3]11号( (略)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2月9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封边VOCs。
本项目在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和封边工序产生的VOCs。下料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通过车间密闭增加集气效率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释放;封边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内无组织释放。
3、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边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钻孔碎屑、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分类暂存,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暂存厂区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热熔胶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危废库产生的冲洗废水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3年2月14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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