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泰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西金泰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西金泰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金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江西金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块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72号(厂区一)、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78号(厂区二)、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96号(厂区三)(E 115°42"31.516",N29°17"34.171"(厂区一)、E 115°42"32.356",N29°17"38.272"(厂区二)、E 115°42"54.366",N29°17"37.672"(厂区三))。 |
建设单位 | 江西金 (略) 。 |
环评机构 | 九江 (略) 。 |
建设项目 概况 | 1、项目名称:江西金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块项目。 2、建设单位:江西金 (略) 。 3、建设性质:新建。 4、总投资:10000万元。 5、建设地点: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72号(厂区一)、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78号(厂区二)、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96号(厂区三)(E115°42"31.516",N29°17"34.171"(厂区一)、E115°42"32.356",N29°17"38.272"(厂区二)、E115°42"54.366",N29°17"37.672"(厂区三))。 6、占地面积36714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大气功能区划分,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涉及的行政区(县级以上) 为德安县,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现状监测数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中德安县数据,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德安县环境空气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为TSP的现状数据,本次评价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K-2203-575)中的数据。结果表明,区域环境空气现状因子TSP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相应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报告编号:SK-2203-575,采样时间:2022年4月2日~4月4日)中对宝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入博阳河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2000m处五个监测点监测数据,根据结果可知,博阳河各水质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求,本项目厂界外周围50米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未使用国家命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及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照《 (略) 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赣环督字[2005]45号)、《 (略) 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于2022年04月14日在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203-*-04-01-*。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筒仓粉尘、搅拌机粉尘、切割粉尘、模台、侧板清扫粉尘、装卸料粉尘、运输车辆粉尘、食堂油烟。筒仓粉尘采取仓顶除尘器+12m排气孔措施处理;搅拌机粉尘采取除尘器+车间密闭措施处理;模台、侧板清扫粉尘布袋除尘处理;切割粉尘定期清扫;装卸料粉尘、运输车辆粉尘洒水抑尘;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关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中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管网进入德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博阳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安装减振装置,绿化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灰、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和次品、废钢筋、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沉渣、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除尘器收集灰、沉淀池沉渣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和次品、废钢筋、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中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场;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储存。 |
江西金泰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金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江西金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块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72号(厂区一)、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78号(厂区二)、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96号(厂区三)(E 115°42"31.516",N29°17"34.171"(厂区一)、E 115°42"32.356",N29°17"38.272"(厂区二)、E 115°42"54.366",N29°17"37.672"(厂区三))。 |
建设单位 | 江西金 (略) 。 |
环评机构 | 九江 (略) 。 |
建设项目 概况 | 1、项目名称:江西金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块项目。 2、建设单位:江西金 (略) 。 3、建设性质:新建。 4、总投资:10000万元。 5、建设地点: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72号(厂区一)、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78号(厂区二)、德安县宝塔工业园区高新路196号(厂区三)(E115°42"31.516",N29°17"34.171"(厂区一)、E115°42"32.356",N29°17"38.272"(厂区二)、E115°42"54.366",N29°17"37.672"(厂区三))。 6、占地面积36714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大气功能区划分,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涉及的行政区(县级以上) 为德安县,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现状监测数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中德安县数据,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德安县环境空气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为TSP的现状数据,本次评价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K-2203-575)中的数据。结果表明,区域环境空气现状因子TSP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相应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报告编号:SK-2203-575,采样时间:2022年4月2日~4月4日)中对宝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入博阳河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2000m处五个监测点监测数据,根据结果可知,博阳河各水质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求,本项目厂界外周围50米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未使用国家命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及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照《 (略) 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赣环督字[2005]45号)、《 (略) 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于2022年04月14日在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203-*-04-01-*。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筒仓粉尘、搅拌机粉尘、切割粉尘、模台、侧板清扫粉尘、装卸料粉尘、运输车辆粉尘、食堂油烟。筒仓粉尘采取仓顶除尘器+12m排气孔措施处理;搅拌机粉尘采取除尘器+车间密闭措施处理;模台、侧板清扫粉尘布袋除尘处理;切割粉尘定期清扫;装卸料粉尘、运输车辆粉尘洒水抑尘;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关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中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管网进入德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博阳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安装减振装置,绿化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灰、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和次品、废钢筋、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沉渣、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除尘器收集灰、沉淀池沉渣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和次品、废钢筋、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中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场;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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