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巢湖香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新型冶金助熔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巢湖香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新型冶金助熔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巢湖 (略) 《年产8万吨新型冶金助熔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8万吨新型冶金助熔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位于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夏阁园区内, (略) (略) 闲置厂房进行建设。 | ||
建设单位: | 巢湖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购置萤石干粉成套设备,烘干设备、蒸汽换热器、环保设备(旋风分离、布袋除尘、喷淋塔等)、运输工具等约30台(套),更新改造厂区内生产辅助设施,新上1条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6万吨人造萤石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限值后,方可进入夏阁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利用华能 (略) 提供的蒸汽余热对原材料进行烘干,产生的废气采用“旋风分离器+脉冲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塔”装置处理,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收集装置收集,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塔”装置(与烘干废气共用一套装置)处理后,共用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原料堆场设置在项目密闭的厂房内,并采取喷雾洒水或篷布进行覆盖,及时对厂区内地面和厂区外行驶部分路线进行洒水降尘和清扫等措施,以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环保、低噪音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布置,并针对声源特性分别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保养与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袋式除尘器捕捉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5、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减少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产生的噪声等污染。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实验室和分析设备,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各类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7、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中。 | ||
公示情况: | 环评文件网上公示,无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略) 安成路与朝阳路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巢湖 (略) 《年产8万吨新型冶金助熔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8万吨新型冶金助熔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位于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夏阁园区内, (略) (略) 闲置厂房进行建设。 | ||
建设单位: | 巢湖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购置萤石干粉成套设备,烘干设备、蒸汽换热器、环保设备(旋风分离、布袋除尘、喷淋塔等)、运输工具等约30台(套),更新改造厂区内生产辅助设施,新上1条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6万吨人造萤石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限值后,方可进入夏阁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利用华能 (略) 提供的蒸汽余热对原材料进行烘干,产生的废气采用“旋风分离器+脉冲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塔”装置处理,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收集装置收集,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塔”装置(与烘干废气共用一套装置)处理后,共用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原料堆场设置在项目密闭的厂房内,并采取喷雾洒水或篷布进行覆盖,及时对厂区内地面和厂区外行驶部分路线进行洒水降尘和清扫等措施,以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环保、低噪音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布置,并针对声源特性分别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保养与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袋式除尘器捕捉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5、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减少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产生的噪声等污染。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实验室和分析设备,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各类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7、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中。 | ||
公示情况: | 环评文件网上公示,无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略) 安成路与朝阳路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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