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项目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的询价函
关于聘请项目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的询价函
各相关单位:
我社近期拟聘请第三方对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进行监测与评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根据《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粤供农联〔2022〕7号)、《 (略) 供销合作联社关于申报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的通知》(粤供科函〔2022〕65号)、《 (略) 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资金的通知》(粤供科函〔2022〕360号)等文件下达目标任务,我县为示范体系试点县之一,实施农作物植保解决方案、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农业技术培训等服务。
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如表:
序号 | 实施内容 | 实施面积(万亩) | 补贴标准(元/亩造) | 补贴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水稻优质营养解决方案 | 1.5 | 35 | 52.5 | 配方肥、缓(控)释肥补贴35元/亩造,农户任选一项 |
2 | 水稻优质植保解决方案 | 1.5 | 40 | 60 | 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的35%补贴,最高限额40元/亩·造 |
3 | 农户农技培训 | 1 | |||
4 | 信息化、宣传推广费用 | 1 | |||
5 | 第三方监测与评价费用 | 5.5 | |||
合计金额 | 120 | 实施面积为根据财政补贴资金测算数据。 |
二、监测内容
实施示范体系区域实施农作物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经济作物有机肥使用量比非实施区域增加20%,培养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和替代低效化肥,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97%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促进农民节支增收9%以上,开展农业技术培训200人次以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
三、成果形式
项目期间及结束后采用现场访谈、问卷调查、项目补贴情况等综合分析提供书面纸质监测报告一份,内容真实客观全面,要求监测团队中级职称专家3名以上,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企业法人或经营单位;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报价单位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农业技术行业或从事项目信息咨询服务,同时具备有相应专业人员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并附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及营业执照。
3.报价单位应在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进行报价,报价时应提供报价函(见附件),相关资料原件可邮寄或者交至联系人。(联系人:陈光明;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略) 英城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主楼209室
4. (略) 社相关文件要求和各单位报价,对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附件:报价函(例).docx
各相关单位:
我社近期拟聘请第三方对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进行监测与评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根据《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粤供农联〔2022〕7号)、《 (略) 供销合作联社关于申报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的通知》(粤供科函〔2022〕65号)、《 (略) 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资金的通知》(粤供科函〔2022〕360号)等文件下达目标任务,我县为示范体系试点县之一,实施农作物植保解决方案、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农业技术培训等服务。
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如表:
序号 | 实施内容 | 实施面积(万亩) | 补贴标准(元/亩造) | 补贴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水稻优质营养解决方案 | 1.5 | 35 | 52.5 | 配方肥、缓(控)释肥补贴35元/亩造,农户任选一项 |
2 | 水稻优质植保解决方案 | 1.5 | 40 | 60 | 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的35%补贴,最高限额40元/亩·造 |
3 | 农户农技培训 | 1 | |||
4 | 信息化、宣传推广费用 | 1 | |||
5 | 第三方监测与评价费用 | 5.5 | |||
合计金额 | 120 | 实施面积为根据财政补贴资金测算数据。 |
二、监测内容
实施示范体系区域实施农作物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经济作物有机肥使用量比非实施区域增加20%,培养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和替代低效化肥,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97%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促进农民节支增收9%以上,开展农业技术培训200人次以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
三、成果形式
项目期间及结束后采用现场访谈、问卷调查、项目补贴情况等综合分析提供书面纸质监测报告一份,内容真实客观全面,要求监测团队中级职称专家3名以上,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企业法人或经营单位;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报价单位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农业技术行业或从事项目信息咨询服务,同时具备有相应专业人员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并附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及营业执照。
3.报价单位应在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进行报价,报价时应提供报价函(见附件),相关资料原件可邮寄或者交至联系人。(联系人:陈光明;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略) 英城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主楼209室
4. (略) 社相关文件要求和各单位报价,对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附件:报价函(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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