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昆仑石油、悦动新城、金杉玻璃)
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昆仑石油、悦动新城、金杉玻璃)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B区2F 联系电话:028-* 附件:1 · 关于对成都 (略) 玻璃深加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 2 · 四川昆仑 (略) 石油钻采设备车间改扩建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 · 成都香城 (略) 悦动新城教育培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B区2F 联系电话:028-* 附件:1 · 关于对成都 (略) 玻璃深加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 2 · 四川昆仑 (略) 石油钻采设备车间改扩建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 · 成都香城 (略) 悦动新城教育培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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