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易地搬迁点人饮保障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易地搬迁点人饮保障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你局报来《关于上报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易地搬迁点人饮保障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泽农水科〔2023〕74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易地搬迁点人饮保障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异地搬迁点人饮保障供水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三、项目建设年限
建设期6个月,即2023年5月-2023年11月。
四、项目建设地点
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异地搬迁点。
五、建设性质
新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供水工程供水管、阀门井、分水井、集中供水点等建筑物组成。其中:新建主管PE100ф75(1.6MPa)2080m,配水管 PE100φ40(1.6MPa)1800m;阀门井 12 座,其中分水井7座,检查井2座,厂区学校等预留井3座,集中供水点 20座(其中集中供水井20 座,供水房 20 座)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为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异地搬迁点人饮保障供水工程,投资为 203.4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其中建设工程费用 187.99525万元;独立费用 15.04 万元。
请你局认真负责,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做到时序同步,并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保证项目建设流程规范、质量安全,早日发挥效益。严禁发生项目资金占用、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行为。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你局报来《关于上报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易地搬迁点人饮保障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泽农水科〔2023〕74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易地搬迁点人饮保障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异地搬迁点人饮保障供水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三、项目建设年限
建设期6个月,即2023年5月-2023年11月。
四、项目建设地点
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异地搬迁点。
五、建设性质
新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供水工程供水管、阀门井、分水井、集中供水点等建筑物组成。其中:新建主管PE100ф75(1.6MPa)2080m,配水管 PE100φ40(1.6MPa)1800m;阀门井 12 座,其中分水井7座,检查井2座,厂区学校等预留井3座,集中供水点 20座(其中集中供水井20 座,供水房 20 座)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为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游牧民定居及异地搬迁点人饮保障供水工程,投资为 203.4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其中建设工程费用 187.99525万元;独立费用 15.04 万元。
请你局认真负责,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做到时序同步,并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保证项目建设流程规范、质量安全,早日发挥效益。严禁发生项目资金占用、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行为。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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