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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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代建单位建 (略) 2022年11月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开展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

(2)用地面积:23473.744㎡

(3)建设单位: (略)

(4)代建单位:建 (略)

(5)调查性质: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估

(6)原土地类型:工业用地、农用地

(7)原土地使用权人:卿朴社区居委会

(8)规划土地类型:居住用地

(9)地块地址: (略) (略) 同安区祥和街道(原属祥平街道)西湖路以东、同*路以西、卿朴中路以南、卿朴路以北, (略) 东南侧,其北侧为阳翟小学(新厝路)、东侧为西湖东路及规划拟建厦门地铁6号线、南侧为卿朴路、西侧为西湖路,交通便利。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开展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三、调查结果

3.1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地块使用企业的资料分析、现场踏勘、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分析可知,现状地块内已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分布;地块内历史上污染源主要是地块内小作坊污染物石油烃、含镍粉尘、VOCs等;以及排洪渠污染因子(pH、总镍、六价铬、总铜、总锌、石油烃、氰化物等)下渗及扩散而对地块产生的污染影响。

主要污染途径:地块内可能已受到污染影响的土壤中污染物通过下渗从而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以及地块西南侧排洪渠污染物下渗并扩散至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横向与纵向迁移。

本地块潜在的污染物有:pH、总镍、六价铬、总铜、总锌、石油烃、氰化物、VOCs以及石油烃等;疑似污染区为:原地块内地块内原为小作坊企业、门窗加工店面范围,以及临近西南侧排洪渠区域。

3.2地块污染确认结论

本次调查对“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进行取样检测,采集土壤、地下水等样品,对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无机物等项目进行检测。

(1)土壤

本地块总共11个采样点,对照点1个,即共采集得34个样品。监测结果表明,所有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所有土壤样品中以上9种重金属的检测浓度均低于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石油烃检出浓度均远低于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以上所有检测因子按照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其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筛选值。

(2)地下水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对照点的所有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可满足Ⅳ类地下水水质标准限制要求。地块内三个检测井中的氨氮、锰均超标,分别超标0.87-17.70倍、1.23-6.20倍,同时,W2检测井中的耗氧量超标0.53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0.66倍;其他指标可满足Ⅳ类标准。因此,本地块地下水部分已不能满足Ⅳ类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本项目所处区域周边原土壤类型为盐渍水稻土,其主要成土特点是:由于表层土的长期淹水耕翻,施入的有机肥以及年复一年的根茬等的累积与分解,使土壤发生周期性的氧化还原交替作用,引起土壤氧化还原电位的变化,使土壤中易变价显色的铁、锰氧化物获得而被还原,变成还原态易迁移的活性成分,并产生一定数量的铁锰有机络合物,盐渍水稻土硫酸根、活性铁、活性锰等含量较高;故容易造成地下水水质中锰浓度较高。地块地下水中氨氮、耗氧量等的超标可能与原地块及其周边历史上生活污水未处理排放有关,氨氮、耗氧量属于可降解性污染物;W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可能是因为该井位位于现状施工营地宿舍区附近,受施工生活污水影响,据查阅相关资料,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毒性很低,一般不表现毒作用。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同时地块不开发地下水作为其他用途,所以不存在人体饮用地下水等的暴露途径;地块后续建设开发中地下水现状超标因子对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影响的风险较小,故不影响地块开发利用。

(3)结论

综上所述,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要求,根据GB 36600-2018中“5.3.2 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因此,本地块土壤受污染风险可能性小;地块地下水部分指标(氨氮、耗氧量、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已不能满足Ⅳ类要求,但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地块后续建设开发中地下水现状超标因子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不影响地块开发利用。因此,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目前未呈现受污染表征,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以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展下一步开发。

3.4不确定性分析

本报告基于实际调查,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结合专业的判断来进行逻辑推论与结果分析。通过对目前所掌握的调查资料的判断和分析,并结合项目场地条件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虑来完成专业判断。场地调查工作的开展存在以下不确定性,现总结如下:

(1)场地历史相关资料和技术文件可能存在不全情况,现场调查时主要依靠于原企业员工口诉、周边人员访谈及已有环评等资料进行确认。因此本报告中阐述的历史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稍有差异,导致对场地的了解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

(2)受地块目前实际建设情况所限,本次主要是分析地块历史上可能存在的污染土壤情况,以及分析场地内现状人体可接触土壤的状况。现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在调查期间地下室已建成,主体工程已封顶,处于绿化及装修中,原土已外运且无法对其采样监测,本次调查布点只能在疑似区域距离最近的可采土壤区域布设柱状采样点位,因此对原场地污染判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建 (略)

联系方式:梁工,*

编制单位:绿益环保(厦门) (略)

联系方式:陈工,*

, (略) ,同安区,厦门

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代建单位建 (略) 2022年11月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开展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

(2)用地面积:23473.744㎡

(3)建设单位: (略)

(4)代建单位:建 (略)

(5)调查性质: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估

(6)原土地类型:工业用地、农用地

(7)原土地使用权人:卿朴社区居委会

(8)规划土地类型:居住用地

(9)地块地址: (略) (略) 同安区祥和街道(原属祥平街道)西湖路以东、同*路以西、卿朴中路以南、卿朴路以北, (略) 东南侧,其北侧为阳翟小学(新厝路)、东侧为西湖东路及规划拟建厦门地铁6号线、南侧为卿朴路、西侧为西湖路,交通便利。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开展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三、调查结果

3.1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地块使用企业的资料分析、现场踏勘、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分析可知,现状地块内已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分布;地块内历史上污染源主要是地块内小作坊污染物石油烃、含镍粉尘、VOCs等;以及排洪渠污染因子(pH、总镍、六价铬、总铜、总锌、石油烃、氰化物等)下渗及扩散而对地块产生的污染影响。

主要污染途径:地块内可能已受到污染影响的土壤中污染物通过下渗从而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以及地块西南侧排洪渠污染物下渗并扩散至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横向与纵向迁移。

本地块潜在的污染物有:pH、总镍、六价铬、总铜、总锌、石油烃、氰化物、VOCs以及石油烃等;疑似污染区为:原地块内地块内原为小作坊企业、门窗加工店面范围,以及临近西南侧排洪渠区域。

3.2地块污染确认结论

本次调查对“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进行取样检测,采集土壤、地下水等样品,对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无机物等项目进行检测。

(1)土壤

本地块总共11个采样点,对照点1个,即共采集得34个样品。监测结果表明,所有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所有土壤样品中以上9种重金属的检测浓度均低于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石油烃检出浓度均远低于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以上所有检测因子按照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其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筛选值。

(2)地下水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对照点的所有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可满足Ⅳ类地下水水质标准限制要求。地块内三个检测井中的氨氮、锰均超标,分别超标0.87-17.70倍、1.23-6.20倍,同时,W2检测井中的耗氧量超标0.53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0.66倍;其他指标可满足Ⅳ类标准。因此,本地块地下水部分已不能满足Ⅳ类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本项目所处区域周边原土壤类型为盐渍水稻土,其主要成土特点是:由于表层土的长期淹水耕翻,施入的有机肥以及年复一年的根茬等的累积与分解,使土壤发生周期性的氧化还原交替作用,引起土壤氧化还原电位的变化,使土壤中易变价显色的铁、锰氧化物获得而被还原,变成还原态易迁移的活性成分,并产生一定数量的铁锰有机络合物,盐渍水稻土硫酸根、活性铁、活性锰等含量较高;故容易造成地下水水质中锰浓度较高。地块地下水中氨氮、耗氧量等的超标可能与原地块及其周边历史上生活污水未处理排放有关,氨氮、耗氧量属于可降解性污染物;W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可能是因为该井位位于现状施工营地宿舍区附近,受施工生活污水影响,据查阅相关资料,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毒性很低,一般不表现毒作用。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同时地块不开发地下水作为其他用途,所以不存在人体饮用地下水等的暴露途径;地块后续建设开发中地下水现状超标因子对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影响的风险较小,故不影响地块开发利用。

(3)结论

综上所述,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要求,根据GB 36600-2018中“5.3.2 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因此,本地块土壤受污染风险可能性小;地块地下水部分指标(氨氮、耗氧量、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已不能满足Ⅳ类要求,但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地块后续建设开发中地下水现状超标因子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不影响地块开发利用。因此,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目前未呈现受污染表征,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以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展下一步开发。

3.4不确定性分析

本报告基于实际调查,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结合专业的判断来进行逻辑推论与结果分析。通过对目前所掌握的调查资料的判断和分析,并结合项目场地条件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虑来完成专业判断。场地调查工作的开展存在以下不确定性,现总结如下:

(1)场地历史相关资料和技术文件可能存在不全情况,现场调查时主要依靠于原企业员工口诉、周边人员访谈及已有环评等资料进行确认。因此本报告中阐述的历史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稍有差异,导致对场地的了解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

(2)受地块目前实际建设情况所限,本次主要是分析地块历史上可能存在的污染土壤情况,以及分析场地内现状人体可接触土壤的状况。现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工程-北区-D20地块在调查期间地下室已建成,主体工程已封顶,处于绿化及装修中,原土已外运且无法对其采样监测,本次调查布点只能在疑似区域距离最近的可采土壤区域布设柱状采样点位,因此对原场地污染判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建 (略)

联系方式:梁工,*

编制单位:绿益环保(厦门) (略)

联系方式:陈工,*

, (略) ,同安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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