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4月1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4月1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略)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 (略) (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河西部分)、 (略) ( (略) ) (略) (沙坡头区、中宁县) (略) 11(市)县区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宁夏环 (略) ( (略) )

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防洪区域为宁夏贺兰山东麓宁蒙边界至黄河, (略) 沙坡头区黑山嘴(新井沟), (略) 惠农区麻黄沟。目前工程体系存在的“导引不够、拦滞不足、泄排不畅、防区不全”等问题。本项目主要是对贺兰山东麓进行防洪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导洪堤75处、加固导洪堤11处,总长133.8km;治理泄洪沟道77条,总长273.7km;改造拦洪池17座,总库容1448万m3;新建及改造拦洪库24座,总库容2.62亿m3;提升改造滞洪区7处,治理排洪沟道18条、总长228.4km;建设“导、泄、拦、滞、排”配套建筑物1244座,加固巡护道路914.9km,配备必要的机电设备;提升水旱灾害预测预报水平,构建防洪减灾“四预”系统。本工程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费用估算为1275.03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0.3%。

(一)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区设置围挡,大风天停止施工,运输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散装物料应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及时苫盖并设置围挡。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可能产生施工降水的施工现场附近设置临时基坑废水沉淀池,基坑废水经沉淀后优先用于洒水降尘,剩余施工降排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可排入附近沟道。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混凝土拌和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机,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干化后用于平整土地、绿化。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机械冲洗或洒水降尘。各施工营地设置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收集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后用于绿化或洒水降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从源强和运行上降低噪声影响。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合理施工方式、科学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各分区施工开挖方尽可能充分利用,不能利用的多余弃土运往附近设置的弃土场暂存,之后再用于工程表土恢复。在弃土之前,对表层熟土进行剥离,剥离厚度30cm,施工过程对剥离表土就近堆放在沟道外坡、整平,后期按30cm覆土厚度考虑用于生态恢复;多余弃土回填建基面植被层清理土方。覆土全部来自剥离的原表层土。施工营地设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及 (略) 环卫系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规定地点分类堆存,可以重新回收利用的部分根据工程需要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政府指定填埋场处置。

(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及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施工机械在指定地点维修。废水处理池根据废水性质采取一定的防渗措施。工程实施后加强对工程区域土壤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切实有效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六)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占地,严控施工作业范围,在各施工区、生态敏感区附近设置围栏、警戒线、生态保护警示牌等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管理,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禁止随意乱采乱伐、捕猎野生动物。施工时,分层开挖,将表层腐殖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并覆盖苫布,施工结束后将表层腐殖土用于复垦。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复垦,尽量做到“边建设、边复垦”。优化施工时段,采用分时、分段施工方式,在生态敏感区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当施工活动可能对野生动物迁徙、交配、产卵等活动产生影响时,应临时停止施工。定期对施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变化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进行监测与调查。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以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恢复。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略)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 (略) (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河西部分)、 (略) ( (略) ) (略) (沙坡头区、中宁县) (略) 11(市)县区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宁夏环 (略) ( (略) )

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防洪区域为宁夏贺兰山东麓宁蒙边界至黄河, (略) 沙坡头区黑山嘴(新井沟), (略) 惠农区麻黄沟。目前工程体系存在的“导引不够、拦滞不足、泄排不畅、防区不全”等问题。本项目主要是对贺兰山东麓进行防洪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导洪堤75处、加固导洪堤11处,总长133.8km;治理泄洪沟道77条,总长273.7km;改造拦洪池17座,总库容1448万m3;新建及改造拦洪库24座,总库容2.62亿m3;提升改造滞洪区7处,治理排洪沟道18条、总长228.4km;建设“导、泄、拦、滞、排”配套建筑物1244座,加固巡护道路914.9km,配备必要的机电设备;提升水旱灾害预测预报水平,构建防洪减灾“四预”系统。本工程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费用估算为1275.03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0.3%。

(一)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区设置围挡,大风天停止施工,运输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散装物料应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及时苫盖并设置围挡。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可能产生施工降水的施工现场附近设置临时基坑废水沉淀池,基坑废水经沉淀后优先用于洒水降尘,剩余施工降排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可排入附近沟道。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混凝土拌和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机,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干化后用于平整土地、绿化。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机械冲洗或洒水降尘。各施工营地设置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收集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后用于绿化或洒水降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从源强和运行上降低噪声影响。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合理施工方式、科学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各分区施工开挖方尽可能充分利用,不能利用的多余弃土运往附近设置的弃土场暂存,之后再用于工程表土恢复。在弃土之前,对表层熟土进行剥离,剥离厚度30cm,施工过程对剥离表土就近堆放在沟道外坡、整平,后期按30cm覆土厚度考虑用于生态恢复;多余弃土回填建基面植被层清理土方。覆土全部来自剥离的原表层土。施工营地设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及 (略) 环卫系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规定地点分类堆存,可以重新回收利用的部分根据工程需要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政府指定填埋场处置。

(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及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施工机械在指定地点维修。废水处理池根据废水性质采取一定的防渗措施。工程实施后加强对工程区域土壤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切实有效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六)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占地,严控施工作业范围,在各施工区、生态敏感区附近设置围栏、警戒线、生态保护警示牌等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管理,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禁止随意乱采乱伐、捕猎野生动物。施工时,分层开挖,将表层腐殖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并覆盖苫布,施工结束后将表层腐殖土用于复垦。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复垦,尽量做到“边建设、边复垦”。优化施工时段,采用分时、分段施工方式,在生态敏感区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当施工活动可能对野生动物迁徙、交配、产卵等活动产生影响时,应临时停止施工。定期对施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变化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进行监测与调查。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以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恢复。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