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黄村镇孙村组团DX00-0009-601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DX00-0009-6009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锅炉房建设项目-8413bf7ba60a49feac6ad6db2e65bbc7-拟审查项目
大兴区黄村镇孙村组团DX00-0009-601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DX00-0009-6009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锅炉房建设项目-8413bf7ba60a49feac6ad6db2e65bbc7-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兴区黄村镇孙村组团DX00-0009-6010地块1#住宅楼东侧地下二层
公示时间:2023-04-17
受理时间:2023-03-3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本项目2台锅炉均设置的超低氮燃烧器,废气经一根48m高的排气筒排放;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进入所在地块13住宅楼北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由地块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排至北京 (略) (略) 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处理;3、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设置减震基础等降噪措施后,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吴国清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首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五和 (略)
建设地点: (略) 大兴区黄村镇孙村组团DX00-0009-6010地块1#住宅楼东侧地下二层
公示时间:2023-04-17
受理时间:2023-03-3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本项目2台锅炉均设置的超低氮燃烧器,废气经一根48m高的排气筒排放;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进入所在地块13住宅楼北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由地块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排至北京 (略) (略) 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处理;3、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设置减震基础等降噪措施后,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吴国清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首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五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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