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青苔山整合矿区冶镁用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矿300万吨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安徽省巢湖市青苔山整合矿区冶镁用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矿300万吨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青苔山整合矿区冶镁用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矿300万吨年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 (略) 夏阁镇境内。
项目概况:矿山拟利用现有生产生活系统,将采矿生产规模由150万吨/年提升到300万吨/年,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最低开采标高-15米,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服务年限25年(不含基建期)。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来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项目施工期通过对环境敏感点设移动式围挡、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使用优质燃料、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对物料堆场进行覆盖、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等措施降低扬尘的产生等措施,施工废气可达到相应环境保护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露天开采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加布遮盖、降低车速等措施可有效减少分成排放。工业场地各生产单元均布置在全封闭式结构罩棚内,结构设置微负压收尘器,出口排出进入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至15m排气筒排放,原料受料斗及成品出料等产生一定的无组织排尘,采用水雾除尘装置喷洒除尘,扬尘产生量少,不会形成较大影响。
地表水:施工期废水产生环节主要为场地洒水抑尘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洒水抑尘产生的废水除蒸发外均由矿区内已建排水沟汇至沉淀池后沉淀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工业场地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居民清掏用作农田施肥。本项目无矿坑涌水产生,矿坑水收集至沉淀池后全部回用于采区降尘。项目生产过程中穿孔、爆破、运输、装卸、产品堆置等各个环节中均需洒水,最终以蒸发形式损耗。工业场地实行雨污分流,洗车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居民清掏用作农田施肥。
声环境: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声屏障和围挡、降噪声源、优化施工机械位置等措施,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禁止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工业场地设备基础减振、置于厂房内,厂房选用隔声窗;除尘器置于厂房内、基础减震。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基建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剥离表土量较少,故在中部采场平台选择固定场地,用于临时堆放剥离的表土,后用于矿山复垦综合利用。剥离的围岩可作为低级道路垫石、其他工程填方进行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剥离物主要为表土及少量地表风化层,中部采场平台选择固定场地,用于临时堆放剥离的表土,后用于矿山复垦综合利用。剥离的围岩可作为低级道路垫石、其他工程填方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矿石破碎工段采用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下来的白云岩粉尘全部集中收集至产品库,与0.5cm以下产品混合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态:生态保护措施包括: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制定并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2)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贯彻落实“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
(3)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竣工后要及时进行土地平整、耕翻疏松,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物、生活垃圾等,不得随意弃置。施工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清理、采取恢复措施。
(4)露天采场周边设网围栏、警示牌,防排水系统,截排水沟;
(5)对工业场地进行相应的绿化设计;种植适宜植物。
(6)矿山运输利用固定线路,运输道路加强维护,易产生扬尘路段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
(7)矿山服务期终了后,根据矿区实际对矿区采取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
(8)严格控制生产作业面积,开采活动严格限制在开采区范围内,运输车辆按照限定路线行驶,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9)建设单位应组织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队*,加强管理,开采区要树立标识牌以及遵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10)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建设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11)水土保持相关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在落实本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网络链接),有需要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 (略) 青苔山整合矿区冶镁用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矿300万吨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夏阁镇云华大道与万家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安徽环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高新区大别山路699号安徽环境科技大厦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
九、公示时间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自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青苔山整合矿区冶镁用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矿300万吨年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 (略) 夏阁镇境内。
项目概况:矿山拟利用现有生产生活系统,将采矿生产规模由150万吨/年提升到300万吨/年,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最低开采标高-15米,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服务年限25年(不含基建期)。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来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项目施工期通过对环境敏感点设移动式围挡、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使用优质燃料、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对物料堆场进行覆盖、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等措施降低扬尘的产生等措施,施工废气可达到相应环境保护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露天开采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加布遮盖、降低车速等措施可有效减少分成排放。工业场地各生产单元均布置在全封闭式结构罩棚内,结构设置微负压收尘器,出口排出进入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至15m排气筒排放,原料受料斗及成品出料等产生一定的无组织排尘,采用水雾除尘装置喷洒除尘,扬尘产生量少,不会形成较大影响。
地表水:施工期废水产生环节主要为场地洒水抑尘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洒水抑尘产生的废水除蒸发外均由矿区内已建排水沟汇至沉淀池后沉淀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工业场地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居民清掏用作农田施肥。本项目无矿坑涌水产生,矿坑水收集至沉淀池后全部回用于采区降尘。项目生产过程中穿孔、爆破、运输、装卸、产品堆置等各个环节中均需洒水,最终以蒸发形式损耗。工业场地实行雨污分流,洗车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居民清掏用作农田施肥。
声环境: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声屏障和围挡、降噪声源、优化施工机械位置等措施,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禁止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工业场地设备基础减振、置于厂房内,厂房选用隔声窗;除尘器置于厂房内、基础减震。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基建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剥离表土量较少,故在中部采场平台选择固定场地,用于临时堆放剥离的表土,后用于矿山复垦综合利用。剥离的围岩可作为低级道路垫石、其他工程填方进行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剥离物主要为表土及少量地表风化层,中部采场平台选择固定场地,用于临时堆放剥离的表土,后用于矿山复垦综合利用。剥离的围岩可作为低级道路垫石、其他工程填方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矿石破碎工段采用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下来的白云岩粉尘全部集中收集至产品库,与0.5cm以下产品混合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态:生态保护措施包括: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制定并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2)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贯彻落实“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
(3)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竣工后要及时进行土地平整、耕翻疏松,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物、生活垃圾等,不得随意弃置。施工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清理、采取恢复措施。
(4)露天采场周边设网围栏、警示牌,防排水系统,截排水沟;
(5)对工业场地进行相应的绿化设计;种植适宜植物。
(6)矿山运输利用固定线路,运输道路加强维护,易产生扬尘路段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
(7)矿山服务期终了后,根据矿区实际对矿区采取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
(8)严格控制生产作业面积,开采活动严格限制在开采区范围内,运输车辆按照限定路线行驶,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9)建设单位应组织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队*,加强管理,开采区要树立标识牌以及遵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10)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建设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11)水土保持相关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在落实本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网络链接),有需要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 (略) 青苔山整合矿区冶镁用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矿300万吨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夏阁镇云华大道与万家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安徽环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高新区大别山路699号安徽环境科技大厦
联系人: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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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示时间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自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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