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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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的公示

索 引 号:D28-1123-2023-1203分 类: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略) 泰和生态环境局发文日期:2023-04-11 08:12:04
标 题: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有效浏览:
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6-*

通讯地址:泰和县澄江镇嘉禾大道(*)

项目名称

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泰和县沿溪镇乐山岭背村西北面

建设单位

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 (略) ?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于泰和县沿溪镇乐山岭背村西北面,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9′56.41″,北纬26°53′48.09″。项目总占地面积6838.98m2。该项目服务于泰和县沿溪镇食品工业小区、泰和垦殖场印霞江管理区,接收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项目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混合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等污水处理构筑物,废水处理规模为3000m3/d,配套建设污水主管及尾水管网8km。本项目总投资为5200万元,均属于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2、项目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的有组织恶臭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中标准;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的无组织恶臭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表4中二级标准。

3、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4、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危险废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索 引 号:D28-1123-2023-1203分 类: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略) 泰和生态环境局发文日期:2023-04-11 08:12:04
标 题: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有效浏览:
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6-*

通讯地址:泰和县澄江镇嘉禾大道(*)

项目名称

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泰和县沿溪镇乐山岭背村西北面

建设单位

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 (略) ?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于泰和县沿溪镇乐山岭背村西北面,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9′56.41″,北纬26°53′48.09″。项目总占地面积6838.98m2。该项目服务于泰和县沿溪镇食品工业小区、泰和垦殖场印霞江管理区,接收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项目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混合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等污水处理构筑物,废水处理规模为3000m3/d,配套建设污水主管及尾水管网8km。本项目总投资为5200万元,均属于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2、项目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的有组织恶臭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中标准;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的无组织恶臭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表4中二级标准。

3、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4、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危险废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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