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海晏县生态环境局关于青海省海晏县包忽图水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晏县生态环境局关于青海省海晏县包忽图水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东四路、东六路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2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海晏县三角城镇西海大街6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海晏县包忽图水库项目 | 海晏县域 | 海晏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 | 青海天境源 (略) | 拟建包忽图水库总库容301万m3,兴利库容212万m3,死库容55.40万m3,调洪库容33.60万m3,总供水量556万m3/年。在麻匹寺河左岸支流包忽图河建设大坝(最大坝高27.8m,坝长510m)、导流放水洞、溢洪道,在麻匹寺河上游建设引水口(溢流坝高1.8m)、引水管道(7.66km)、穿管引水隧洞(1.74km)等。临时工程主要有导流围堰、料场(废渣场)、拌合场等。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应减少*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和野生动物的惊扰。通过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做到先挡后弃,弃渣不得随意向河流倾倒;施工前进行表层土壤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弃渣场、施工迹地等利用乡土植物实施生态修复,并对保护植物麻花艽和蕨麻进行补偿性种植;生态修复初期采用人工管护措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有效缓解生态影响,恢复临时占地原有生态功能。不对各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不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施工期通过施工期间严控施工污废水排放,严控施工噪声,对河道内鱼类生存影响将进一步降低。施工期料场洗砂废水、混凝土搅拌站的搅拌机和混凝土罐车清洗用水、进出车辆清洗废水、基坑排水及隧洞施工废水,采用沉淀、脱泥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与施工,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和泼洒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及时对施工区扬尘点采取及时洒水降尘、防风覆盖,对拌合站采用湿法作业,破碎、筛分等加工区建设全封闭彩钢厂房,沥青烟经“水喷淋+电捕集+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土方等运输车辆出场前清洗、加盖篷布等措施。施工机械选用低噪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做好减振降噪,合理布置混凝土拌和点,对搅拌机、振捣器安装消声器。弃渣和泥沙沉淀池沉淀物清运至项目渣场回填;危险废物贮存于塑料桶等封闭容器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 定期对柴油发电机进行养护;在柴油发电机下放置有为围堰的钢板托盘,可有效杜绝柴油泄露直接污染土壤;柴油桶采用密闭防渗的柴油捅储存,设立单独的柴油储存间,储存间地面放置有为围堰的钢板托盘,并由专人看护,项目施工期间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做好生态基流保障,满足河道生态基流需水量。不得影响土著鱼类新的栖息空间和鱼类生态,不得影响下游灌溉。成库后库区水质需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中II类水质要求,并做好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工作,不外排。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在袋盖垃圾桶内,定期清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集中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土壤盐渍化水平应与现状基本相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东四路、东六路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2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海晏县三角城镇西海大街6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海晏县包忽图水库项目 | 海晏县域 | 海晏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 | 青海天境源 (略) | 拟建包忽图水库总库容301万m3,兴利库容212万m3,死库容55.40万m3,调洪库容33.60万m3,总供水量556万m3/年。在麻匹寺河左岸支流包忽图河建设大坝(最大坝高27.8m,坝长510m)、导流放水洞、溢洪道,在麻匹寺河上游建设引水口(溢流坝高1.8m)、引水管道(7.66km)、穿管引水隧洞(1.74km)等。临时工程主要有导流围堰、料场(废渣场)、拌合场等。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应减少*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和野生动物的惊扰。通过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做到先挡后弃,弃渣不得随意向河流倾倒;施工前进行表层土壤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弃渣场、施工迹地等利用乡土植物实施生态修复,并对保护植物麻花艽和蕨麻进行补偿性种植;生态修复初期采用人工管护措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有效缓解生态影响,恢复临时占地原有生态功能。不对各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不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施工期通过施工期间严控施工污废水排放,严控施工噪声,对河道内鱼类生存影响将进一步降低。施工期料场洗砂废水、混凝土搅拌站的搅拌机和混凝土罐车清洗用水、进出车辆清洗废水、基坑排水及隧洞施工废水,采用沉淀、脱泥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与施工,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和泼洒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及时对施工区扬尘点采取及时洒水降尘、防风覆盖,对拌合站采用湿法作业,破碎、筛分等加工区建设全封闭彩钢厂房,沥青烟经“水喷淋+电捕集+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土方等运输车辆出场前清洗、加盖篷布等措施。施工机械选用低噪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做好减振降噪,合理布置混凝土拌和点,对搅拌机、振捣器安装消声器。弃渣和泥沙沉淀池沉淀物清运至项目渣场回填;危险废物贮存于塑料桶等封闭容器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 定期对柴油发电机进行养护;在柴油发电机下放置有为围堰的钢板托盘,可有效杜绝柴油泄露直接污染土壤;柴油桶采用密闭防渗的柴油捅储存,设立单独的柴油储存间,储存间地面放置有为围堰的钢板托盘,并由专人看护,项目施工期间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做好生态基流保障,满足河道生态基流需水量。不得影响土著鱼类新的栖息空间和鱼类生态,不得影响下游灌溉。成库后库区水质需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中II类水质要求,并做好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工作,不外排。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在袋盖垃圾桶内,定期清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集中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土壤盐渍化水平应与现状基本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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