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水产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水产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水产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水产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 (2021) 11号)、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琼办发 (2022) 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水产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
二、项目概要:
本项目拟设置2个养殖尾水处理区及配套生态排水渠、检查井和排放口,项目位于昌江县昌化江入海口的北侧养殖区,涉及4块养殖区,分别为过河园岛养殖区、杨柳村养殖区、咸田村养殖区和河北养殖区。
主要建设规模如下:
本项目拟设置2个养殖尾水处理区,其中:过河园岛尾水处理区面积为20.4万m2,河北尾水处理区面积为3.9万m2,分别布置沉淀池、生化处理池、曝气增氧池、生态净化池、污泥收集池、综合管理区和道路,以及相应的水电、环保、建筑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拟设置2个排放口,其中:过河园岛排放口采用离岸管道排放方式,排海管道长度为180m;河北排放口采用河流管道排放方式,就近排放于尾水处理区北侧的自然沟渠内,排海管道总长度为135m。
本项目治理区域内共有4块养殖区,其中:在过河园岛养殖区内建设生态排水沟渠6174m,在杨柳村养殖区内建设生态排水沟渠2102m,在咸田村养殖区内建设生态排水沟渠2492m,在河北养殖区内建设生态排水沟渠1659m。
三、公众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评估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内容:
通过风险调查,对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论证,初步判定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状况,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在此基础上对落实措施后的预期风险进行评估,为项目实施提供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村庄居民、养殖户,关心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或社会各阶层人士、专家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提交书面建议或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21日
建设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评估单位:海南 (略)
2023年4月12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水产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水产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 (2021) 11号)、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琼办发 (2022) 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水产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
二、项目概要:
本项目拟设置2个养殖尾水处理区及配套生态排水渠、检查井和排放口,项目位于昌江县昌化江入海口的北侧养殖区,涉及4块养殖区,分别为过河园岛养殖区、杨柳村养殖区、咸田村养殖区和河北养殖区。
主要建设规模如下:
本项目拟设置2个养殖尾水处理区,其中:过河园岛尾水处理区面积为20.4万m2,河北尾水处理区面积为3.9万m2,分别布置沉淀池、生化处理池、曝气增氧池、生态净化池、污泥收集池、综合管理区和道路,以及相应的水电、环保、建筑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拟设置2个排放口,其中:过河园岛排放口采用离岸管道排放方式,排海管道长度为180m;河北排放口采用河流管道排放方式,就近排放于尾水处理区北侧的自然沟渠内,排海管道总长度为135m。
本项目治理区域内共有4块养殖区,其中:在过河园岛养殖区内建设生态排水沟渠6174m,在杨柳村养殖区内建设生态排水沟渠2102m,在咸田村养殖区内建设生态排水沟渠2492m,在河北养殖区内建设生态排水沟渠1659m。
三、公众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评估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内容:
通过风险调查,对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论证,初步判定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状况,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在此基础上对落实措施后的预期风险进行评估,为项目实施提供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村庄居民、养殖户,关心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或社会各阶层人士、专家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提交书面建议或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21日
建设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评估单位:海南 (略)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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