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Ln2019-28号地块(抱由镇东坊村2#安置地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乐东县Ln2019-28号地块(抱由镇东坊村2#安置地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乐东县Ln2019-28号地块(抱由镇东坊村2#安置地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地块基本信息
乐东县Ln2019-28号地块(抱由镇东坊村2#安置地项目)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安定东路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E:109.*°,N:18.*°,占地面积为34642平方米。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2.调查结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 4.2.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可知,乐东县Ln2019-28号地块以前为农用地(耕地和园地),2016年至2018年为抱由镇东坊村2#安置地项目建设期,2018年至今,为抱由镇东坊村2#安置区。因此本次调查属于补充调查。地块从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未发现内部污染源。地块周边1000m 范围内存在(历史)工业企业及其他污染源有乐东 (略) (运行情况良好,地块西北侧850m处)、 (略) 海南乐东广明供气站(运行情况良好,地块西北侧650m处)、中国 (略) 海南乐东大安加油站(运行情况良好,地块西侧863m处),均不在本地块地下水上游、主导风向上风向上,且运行期间产生的废物均得到相关处理措施处置,故判断污染物泄露的可能性较低、污染物迁移可能性较低,尚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 第三阶段地块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3.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者: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吉工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乐东县Ln2019-28号地块(抱由镇东坊村2#安置地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地块基本信息
乐东县Ln2019-28号地块(抱由镇东坊村2#安置地项目)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安定东路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E:109.*°,N:18.*°,占地面积为34642平方米。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2.调查结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 4.2.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可知,乐东县Ln2019-28号地块以前为农用地(耕地和园地),2016年至2018年为抱由镇东坊村2#安置地项目建设期,2018年至今,为抱由镇东坊村2#安置区。因此本次调查属于补充调查。地块从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未发现内部污染源。地块周边1000m 范围内存在(历史)工业企业及其他污染源有乐东 (略) (运行情况良好,地块西北侧850m处)、 (略) 海南乐东广明供气站(运行情况良好,地块西北侧650m处)、中国 (略) 海南乐东大安加油站(运行情况良好,地块西侧863m处),均不在本地块地下水上游、主导风向上风向上,且运行期间产生的废物均得到相关处理措施处置,故判断污染物泄露的可能性较低、污染物迁移可能性较低,尚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 第三阶段地块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3.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者: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吉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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