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6日拟对桐乡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桐乡市乌镇圩区整治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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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6日拟对桐乡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桐乡市乌镇圩区整治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略) 乌镇圩区整治工程

(略) 水利建设 (略)

(略) 乌镇镇,北至澜溪塘,南至东升河,西至金牛塘,东至上塔庙港

杭州 (略)

圩区总面积约3.93万亩,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堤防0.708公里;布置梯形排水沟0.549公里,矩形排水渠0.159公里,管理道路1.24公里;新建闸站 9 座,拆建闸站2座;配套景观节点及信息化建设等。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水防治方面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围堰基坑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是道路洒水;施工车辆与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者道路洒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纳管;回用水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纳管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营运期加强河道保洁,定期清理河道表面的漂浮物等垃圾,保障河道水景观等,要求区域水环境质量不下降。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定期撒水、简易覆盖等适当的防尘措施;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运送弃土方车辆要求全密封;临时表土堆场尽量远离村庄,表土堆场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内容,缩短表土中转周期,以减少堆场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钢筋焊接烟尘要求施工方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降低焊接烟尘的排放;要求施工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分段施工,可以减轻基坑施工中淤泥退水的恶臭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燃油废气、施工烟尘、钢筋焊接烟尘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基坑施工淤泥退水恶臭气体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值。

(三)噪声防治方面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的排放限值;营运期闸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相关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需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冲洗油污委托危废单位处置;土石方尽可能用于自身工程。

(五)生态保护措施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生生态:加强科学管理,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分段施工;合理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避免对植被造成破坏;施工结束时,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范围的土地使用功能;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工程绿化设计合理的绿化植被种类组合,以利于小型动物的栖息和迁移扩散。绿化植被种类尽可能选择本土物种等。水生生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一般为4~5月、8~9 月)。工程建设各闸站仅在枯水期需要进行补水净化时关闸,平时一般开敞流通。若在4~6月鱼类繁殖集中期进行关闸,应尽可能减少关闸时间和频次,避免对区域内鱼类繁殖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略) 乌镇圩区整治工程

(略) 水利建设 (略)

(略) 乌镇镇,北至澜溪塘,南至东升河,西至金牛塘,东至上塔庙港

杭州 (略)

圩区总面积约3.93万亩,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堤防0.708公里;布置梯形排水沟0.549公里,矩形排水渠0.159公里,管理道路1.24公里;新建闸站 9 座,拆建闸站2座;配套景观节点及信息化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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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水防治方面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围堰基坑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是道路洒水;施工车辆与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者道路洒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纳管;回用水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纳管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营运期加强河道保洁,定期清理河道表面的漂浮物等垃圾,保障河道水景观等,要求区域水环境质量不下降。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定期撒水、简易覆盖等适当的防尘措施;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运送弃土方车辆要求全密封;临时表土堆场尽量远离村庄,表土堆场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内容,缩短表土中转周期,以减少堆场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钢筋焊接烟尘要求施工方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降低焊接烟尘的排放;要求施工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分段施工,可以减轻基坑施工中淤泥退水的恶臭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燃油废气、施工烟尘、钢筋焊接烟尘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基坑施工淤泥退水恶臭气体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值。

(三)噪声防治方面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的排放限值;营运期闸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相关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需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冲洗油污委托危废单位处置;土石方尽可能用于自身工程。

(五)生态保护措施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生生态:加强科学管理,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分段施工;合理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避免对植被造成破坏;施工结束时,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范围的土地使用功能;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工程绿化设计合理的绿化植被种类组合,以利于小型动物的栖息和迁移扩散。绿化植被种类尽可能选择本土物种等。水生生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一般为4~5月、8~9 月)。工程建设各闸站仅在枯水期需要进行补水净化时关闸,平时一般开敞流通。若在4~6月鱼类繁殖集中期进行关闸,应尽可能减少关闸时间和频次,避免对区域内鱼类繁殖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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