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柏克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40万个助动车鞍座及360万个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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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柏克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40万个助动车鞍座及360万个自...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840万个助动车鞍座及360万个自行车鞍座项目

天 (略)

(略) 武清区王庆坨镇王庆坨工贸园同旺路7号

天津津环中新 (略)

天 (略) (略) 武清区王庆坨镇王庆坨工贸园同旺路7号,企业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840万个助动车鞍座及360万个自行车鞍座项目”(即“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840万个助动车鞍座及360万个自行车鞍座。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竣工投产。

  1. 废气:1、粉碎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带垂帘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2、发泡、备料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1#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3、涂胶、印刷和印刷晒干、张网涂布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2#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4、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带垂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3#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5、组装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带垂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4#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4排放。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 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 (略) (王庆坨工贸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产生的冷却塔排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 (略) (王庆坨工贸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满足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要求和接管要求,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水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 噪声:本项目室内噪声源降噪措施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室外噪声源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罩隔声措施。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蒙皮边角废料、裁切后废丝网、组装废料、废布袋、集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集尘灰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废胶桶、冲版废液、印刷后废网、废油墨桶、废料桶、废黄胶桶、废胶、废发泡料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毛刷、废紫外灯、废刮板、废菲林胶片)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

/

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840万个助动车鞍座及360万个自行车鞍座项目

天 (略)

(略) 武清区王庆坨镇王庆坨工贸园同旺路7号

天津津环中新 (略)

天 (略) (略) 武清区王庆坨镇王庆坨工贸园同旺路7号,企业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840万个助动车鞍座及360万个自行车鞍座项目”(即“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840万个助动车鞍座及360万个自行车鞍座。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竣工投产。

  1. 废气:1、粉碎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带垂帘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2、发泡、备料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1#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3、涂胶、印刷和印刷晒干、张网涂布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2#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4、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带垂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3#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5、组装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带垂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4#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4排放。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 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 (略) (王庆坨工贸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产生的冷却塔排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 (略) (王庆坨工贸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满足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要求和接管要求,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水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 噪声:本项目室内噪声源降噪措施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室外噪声源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罩隔声措施。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蒙皮边角废料、裁切后废丝网、组装废料、废布袋、集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集尘灰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废胶桶、冲版废液、印刷后废网、废油墨桶、废料桶、废黄胶桶、废胶、废发泡料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毛刷、废紫外灯、废刮板、废菲林胶片)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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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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