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青云店镇大谷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大兴区青云店镇大谷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我单位已于2023年3月10日组织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如我单位存在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 (略) 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兴盛鑫 (略)
监测单位:北京兴盛鑫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大兴区
备注: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我单位已于2023年3月10日组织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如我单位存在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 (略) 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兴盛鑫 (略)
监测单位:北京兴盛鑫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大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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