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伦市华兴热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伦市华兴热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热电联产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
电话:0451-* 传真:0451-*
通讯地址: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7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见 |
1 | (略) (略) 热电联产项目 | (略) (略) 院内 | (略) (略) | 黑龙江 (略) |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 (略) (略) 院内。该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对现有1台46MW燃煤热水锅炉烟气净化装置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配套建设上料输煤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净化系统,1套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1座100m2空压机房、1座9000m3中水净水池,1座化学水处理车间,新增封闭式煤库面积2000m2(扩建后煤库总面积7676m2),1座360m3灰库,1座160m3渣仓,1座10m3汽轮机事故油池,酸碱储罐各1个,容积均为10m3。依托现有点火系统(含1个5m3单层地下储油罐),电力系统,4座换热站,1座高70m(直径3m)烟塔合一烟囱,1座碎煤机室,1套5t/h脱硫废水处理装置,1座20m3石灰石粉仓,1座约100m3脱硫石膏储仓,1座60m2尿素储存间,1座约60m2的危险废物贮存间,1座维修车间及仓库。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在全面落实《 (略) (略) 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生 (略) 政管网。运营期,反渗透废水回用于脱硫系统。锅炉排污水经排污降温池降温处理后,与中和后的反冲洗废水回用于脱硫脱硝系统用水、灰渣加湿、输煤系统降尘和煤场喷洒。热网除氧器排水回用于热网补水。脱硫废水经混凝反应+搅拌沉淀+板框脱水+再沉淀处理符合《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后,用于煤库降尘。锅 (略) 负责回收。生活污水应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化学水处理间、汽轮机间事故油池,应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封闭式煤库、输煤栈桥、主厂房、除尘器装置区、灰库、渣仓、中水净水池等,应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采用地面洒水降尘措施并设围挡,运输时车辆加盖苫布,建筑材料用苫布遮盖或建封闭库房存放,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运营期,130t/h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脱硝剂为尿素溶液)+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现有1台46MW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后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脱硝剂为尿素溶液)+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新建及改造锅炉烟气经1根70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50mg/m3)要求。 脱硝系统采取控制尿素溶液喷淋量、温度及停留时间等措施控制氨逃逸,氨逃逸小于2.5mg/m3。烟气中氨排放速率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要求,厂界氨气等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封闭式煤库采用喷淋抑尘;输煤栈桥采用全封闭布置,皮带上方设有喷淋水管等措施;灰库、渣仓均配备布袋除尘器,分别由仓顶排风口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运输车辆限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加强对基础的减振防振处理,采取对各类风机、空气压缩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对空排汽管的管口加设消声装置等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及时清运, (略) 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催化剂、废矿物油暂存危险废物贮存间,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脱硫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暂按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经鉴别后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中水处理系统格栅产生的污泥(含水率低于60%)运往城镇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过滤膜、废EDI模块(含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生活 (略) 政部门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盐酸和氢氧化钠的储运、使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汽机间设置事故油池,加强风险点位识别,完善预警、预防工作,制定三级防控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监测计划,并将其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合理开展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15.92 t/a、氮氧化物22.74t/a。 (七)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设置污染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烟囱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 (八)本项目生产 (略) 污水处理厂中水,相关中水工程未依法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本项目不得投产运行。 | 有 | 有 | 同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热电联产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
电话:0451-* 传真:0451-*
通讯地址: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7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见 |
1 | (略) (略) 热电联产项目 | (略) (略) 院内 | (略) (略) | 黑龙江 (略) |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 (略) (略) 院内。该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对现有1台46MW燃煤热水锅炉烟气净化装置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配套建设上料输煤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净化系统,1套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1座100m2空压机房、1座9000m3中水净水池,1座化学水处理车间,新增封闭式煤库面积2000m2(扩建后煤库总面积7676m2),1座360m3灰库,1座160m3渣仓,1座10m3汽轮机事故油池,酸碱储罐各1个,容积均为10m3。依托现有点火系统(含1个5m3单层地下储油罐),电力系统,4座换热站,1座高70m(直径3m)烟塔合一烟囱,1座碎煤机室,1套5t/h脱硫废水处理装置,1座20m3石灰石粉仓,1座约100m3脱硫石膏储仓,1座60m2尿素储存间,1座约60m2的危险废物贮存间,1座维修车间及仓库。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在全面落实《 (略) (略) 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生 (略) 政管网。运营期,反渗透废水回用于脱硫系统。锅炉排污水经排污降温池降温处理后,与中和后的反冲洗废水回用于脱硫脱硝系统用水、灰渣加湿、输煤系统降尘和煤场喷洒。热网除氧器排水回用于热网补水。脱硫废水经混凝反应+搅拌沉淀+板框脱水+再沉淀处理符合《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后,用于煤库降尘。锅 (略) 负责回收。生活污水应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化学水处理间、汽轮机间事故油池,应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封闭式煤库、输煤栈桥、主厂房、除尘器装置区、灰库、渣仓、中水净水池等,应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采用地面洒水降尘措施并设围挡,运输时车辆加盖苫布,建筑材料用苫布遮盖或建封闭库房存放,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运营期,130t/h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脱硝剂为尿素溶液)+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现有1台46MW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后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脱硝剂为尿素溶液)+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新建及改造锅炉烟气经1根70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50mg/m3)要求。 脱硝系统采取控制尿素溶液喷淋量、温度及停留时间等措施控制氨逃逸,氨逃逸小于2.5mg/m3。烟气中氨排放速率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要求,厂界氨气等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封闭式煤库采用喷淋抑尘;输煤栈桥采用全封闭布置,皮带上方设有喷淋水管等措施;灰库、渣仓均配备布袋除尘器,分别由仓顶排风口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运输车辆限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加强对基础的减振防振处理,采取对各类风机、空气压缩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对空排汽管的管口加设消声装置等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及时清运, (略) 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催化剂、废矿物油暂存危险废物贮存间,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脱硫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暂按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经鉴别后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中水处理系统格栅产生的污泥(含水率低于60%)运往城镇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过滤膜、废EDI模块(含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生活 (略) 政部门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盐酸和氢氧化钠的储运、使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汽机间设置事故油池,加强风险点位识别,完善预警、预防工作,制定三级防控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监测计划,并将其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合理开展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15.92 t/a、氮氧化物22.74t/a。 (七)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设置污染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烟囱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 (八)本项目生产 (略) 污水处理厂中水,相关中水工程未依法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本项目不得投产运行。 | 有 | 有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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