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嘴山高新区锂电池产业园热力管网迁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石嘴山高新区锂电池产业园热力管网迁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石嘴山高新区锂电池产业园热力管网迁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3〕41号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石嘴山高新区锂电池产业园热力管网迁移项目初步设计的函》(石高管函〔2023〕7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嘴山高新区锂电池产业园热力管网迁移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3-*-04-02-*

三、建设地点:大武口区长兴街道。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铺设一级供热管网全长:2×553m、90°直埋保温弯头R=30D DN90共8个,管径D920×10、设计压力1.6MPa,采用高密度聚*烯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

五、2023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497.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84万元,其他费用28.90万元,预备费23.6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七、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八、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关于石嘴山高新区锂电池产业园热力管网迁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3〕41号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石嘴山高新区锂电池产业园热力管网迁移项目初步设计的函》(石高管函〔2023〕7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嘴山高新区锂电池产业园热力管网迁移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3-*-04-02-*

三、建设地点:大武口区长兴街道。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铺设一级供热管网全长:2×553m、90°直埋保温弯头R=30D DN90共8个,管径D920×10、设计压力1.6MPa,采用高密度聚*烯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

五、2023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497.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84万元,其他费用28.90万元,预备费23.6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七、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八、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