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4永发改字〔2023〕109号关于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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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永发改字〔2023〕109号关于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重新批复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你单位委托广西 (略) 编制的《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 (略) 评估,该项目总投资和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1. 项目代码:2020-*-48-01-*

    二、为做好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的建设,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增强了群众幸福感,现同意实施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

    三、项目名称: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

    四、项目建设单位: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建设地点: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规模:新建道路南起永福县司法局大楼,北至规划二路,道路长度为1460.00m;红线宽为16.50-19.00m,一般路段横断面①:西侧人行道(1.5米)+西侧车行道(6米)+东侧车行道(6米)+东侧人行道(3米)=16.5 米;一般路段横断面②:西侧安全带(3米)+西侧车行道(6米)+东侧车行道(6米)+东侧人行道(4米)=19 米。为双向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速度30km/h。

    (二)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

    七、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工程招投标等内容。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5785.9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3886.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3.13万元,基本预备费525.9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

    九、要严格按照附件中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十、永发改字〔2021〕245号文同时废止。

    十一、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或总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4日

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重新批复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你单位委托广西 (略) 编制的《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 (略) 评估,该项目总投资和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1. 项目代码:2020-*-48-01-*

    二、为做好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的建设,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增强了群众幸福感,现同意实施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

    三、项目名称: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

    四、项目建设单位: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建设地点: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规模:新建道路南起永福县司法局大楼,北至规划二路,道路长度为1460.00m;红线宽为16.50-19.00m,一般路段横断面①:西侧人行道(1.5米)+西侧车行道(6米)+东侧车行道(6米)+东侧人行道(3米)=16.5 米;一般路段横断面②:西侧安全带(3米)+西侧车行道(6米)+东侧车行道(6米)+东侧人行道(4米)=19 米。为双向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速度30km/h。

    (二)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

    七、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工程招投标等内容。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5785.9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3886.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3.13万元,基本预备费525.9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

    九、要严格按照附件中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十、永发改字〔2021〕245号文同时废止。

    十一、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或总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永福县县城东岛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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