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鲲鹏祥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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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鲲鹏祥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湖南鲲鹏 (略) 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鲲鹏 (略) 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鲲鹏 (略) 。

建设地点: (略) 云溪区绿色化工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一条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生产线,通过高温焙烧去除氧化铝小球中有机物后用于陶瓷生产,年产量为5000t/a;新建一条银催化剂载体生产线,经配料、成型、干燥、焙烧得到成品银催化剂载体,年产量为1000t/a。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鲲鹏 (略)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云溪区绿色化工产业园。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真实记录。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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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鲲鹏 (略) 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鲲鹏 (略) 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鲲鹏 (略) 。

建设地点: (略) 云溪区绿色化工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一条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生产线,通过高温焙烧去除氧化铝小球中有机物后用于陶瓷生产,年产量为5000t/a;新建一条银催化剂载体生产线,经配料、成型、干燥、焙烧得到成品银催化剂载体,年产量为1000t/a。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鲲鹏 (略)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云溪区绿色化工产业园。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真实记录。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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