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三堡镇集中供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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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三堡镇集中供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民乐县裕振 (略) 于2023年3月委托甘肃绿能美洁环境 (略) 对“民乐县“3区3镇30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民乐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三堡镇集中供热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地 (略) (略) 民乐县三堡镇东南侧,中心坐标东经100.*°,北纬38.*°,宗地面积7577.07m2。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国有未利用空地,该地块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民乐县“3区3镇30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民乐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三堡镇集中供热项目)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单位:民乐县裕振 (略)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甘肃绿能美洁环境 (略)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滨河新区屋兰路滨河明源南侧商铺二楼

,民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民乐县裕振 (略) 于2023年3月委托甘肃绿能美洁环境 (略) 对“民乐县“3区3镇30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民乐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三堡镇集中供热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地 (略) (略) 民乐县三堡镇东南侧,中心坐标东经100.*°,北纬38.*°,宗地面积7577.07m2。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国有未利用空地,该地块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民乐县“3区3镇30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民乐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三堡镇集中供热项目)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单位:民乐县裕振 (略)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甘肃绿能美洁环境 (略)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滨河新区屋兰路滨河明源南侧商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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