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乐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乐杭智能大型车辆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关于拟作出《安徽乐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乐杭智能大型车辆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乐杭智能大型车辆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4-*
地址:舒城县桃溪路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4月3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县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百合路与红枫路交叉口西北角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 (略) 位于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百合路与红枫路交叉口西北角,新建“乐杭智能大型车辆零部件制造项目”。本项目占地329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960平方米,建设4栋厂房,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4461平方米,作为原料及成品仓库;3#厂房建筑面积11493平方米,作为生产车间;2#厂房建筑面积1919平方米,作为综合楼;4#厂房建筑面积4086平方米,作为办公楼。项目于生产车间内购置1条机加工线、2条喷塑线、1条电泳线、1条PVC喷涂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20万套车辆电池包总成、5万套光伏储能电站设备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号喷塑线:喷粉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塑粉烘干固化废气、丝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共用一套“喷淋塔+过滤器(高目数的不锈钢丝网+纤维板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号喷塑线:喷粉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塑粉烘干固化废气、补喷漆(含调漆)及晾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共用一套“喷淋塔+过滤器(高目数的不锈钢丝网+纤维板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酸脱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加碱中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号电泳线:电泳区域封闭,上端设置排气口收集电泳废气,收集后与烘干废气及其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共用一套“粉尘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4号PVC喷涂线:喷涂及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过滤器(高目数的不锈钢丝网+纤维板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机加工:等离子切割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手提式打磨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打磨粉尘,一并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8)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及硫酸雾排放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根据《 (略) “标准地”生态环境标准执行指导意见》,天然气燃烧器尾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暂按照30、200、300mg/m3限值执行。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采用“pH调节+混凝+斜管沉淀+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能力为40m3/d。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杭埠镇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振措施、车间隔声、定期维护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化学品包装桶、槽渣、电泳滤渣滤膜及废滤布、废活性炭及过滤棉、废催化剂、污泥、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均能达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乐杭智能大型车辆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4-*
地址:舒城县桃溪路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4月3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县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百合路与红枫路交叉口西北角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 (略) 位于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百合路与红枫路交叉口西北角,新建“乐杭智能大型车辆零部件制造项目”。本项目占地329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960平方米,建设4栋厂房,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4461平方米,作为原料及成品仓库;3#厂房建筑面积11493平方米,作为生产车间;2#厂房建筑面积1919平方米,作为综合楼;4#厂房建筑面积4086平方米,作为办公楼。项目于生产车间内购置1条机加工线、2条喷塑线、1条电泳线、1条PVC喷涂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20万套车辆电池包总成、5万套光伏储能电站设备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号喷塑线:喷粉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塑粉烘干固化废气、丝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共用一套“喷淋塔+过滤器(高目数的不锈钢丝网+纤维板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号喷塑线:喷粉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塑粉烘干固化废气、补喷漆(含调漆)及晾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共用一套“喷淋塔+过滤器(高目数的不锈钢丝网+纤维板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酸脱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加碱中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号电泳线:电泳区域封闭,上端设置排气口收集电泳废气,收集后与烘干废气及其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共用一套“粉尘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4号PVC喷涂线:喷涂及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过滤器(高目数的不锈钢丝网+纤维板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机加工:等离子切割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手提式打磨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打磨粉尘,一并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8)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及硫酸雾排放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根据《 (略) “标准地”生态环境标准执行指导意见》,天然气燃烧器尾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暂按照30、200、300mg/m3限值执行。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采用“pH调节+混凝+斜管沉淀+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能力为40m3/d。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杭埠镇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振措施、车间隔声、定期维护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化学品包装桶、槽渣、电泳滤渣滤膜及废滤布、废活性炭及过滤棉、废催化剂、污泥、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均能达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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